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2011年全年CPI涨幅比上年上涨5.4%,远超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设定的4%目标,其中上半年有的月份上涨幅度9.0%,创1997年以来月度新高。在问卷星上对2011年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影响的调查问卷中,当前您最关注的最大问题中,认可物价上涨和工资待遇的均达到68.09%,53.19%的人选择十分关注物价上涨。36.17%选择完全不能接受物价上涨情况。76.6%的人认为上涨最为明显的是农副产品。44.68%的人认为物价上涨对家庭生活质量存在影响,23.4%的人认为生活质量下降很多。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与百姓生活直接相关的蔬菜和粮食,是拉动本轮物价上涨的“主力”。而且,物价上涨对中低收入人群造成的影响较大或说受伤害最大。
关于物价上涨的原因,权威部门的分析认为,不外乎有成本推动、需求拉动、周期波动等。笔者曾在2008年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过《关于高度重视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与调控的建议》的提案。国家发改委也很认真,与笔者进行了电话交流。我认为,农副产品因供求关系影响,其生产和价格始终处于周期波动之中是有规律可循的。肉蛋禽等食品价格一旦处于低位运行,许多养殖户必然大幅度缩减养殖规模,减少肉蛋禽等食品的市场供给量。问题就在于政府的价格监测部门为什么不能提前发布预警,指导养殖户规避市场风险,从而防治大起大落,保证供应与消费需求的尽量平衡呢?
其次,物价过快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带来影响的问题应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十分有限。消费品尤其是食品类价格的过快上涨加重了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低收入家庭收入较低,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较大。低收入群体的低保金标准或工资、福利提高部分被部分甚至全部抵消,这意味着多数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下降,所能购买到的商品数量相应减少,一些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随着低收入群体家庭的贫困程度加剧,引发出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增大了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隐患。
建议:
1.必须加大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一是发改委、物价局应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市场供求,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要采取措施,使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大体均等的公共产品和信息服务,拉近农业生产与市场的距离,逐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副产品市场供给;三是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加大粮油及肉蛋禽等食品储备,增强政府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调控能力。
2.督促各地建立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超过规定的临界点后,政府应及时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维持高位运行一个时期后,启动低保标准调整程序。去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011年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据笔者了解,各地进度不一,效果各异,建议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督查。
3.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民族地区补助资金投入力度。鉴于物价上涨对欠发达地区生活水平影响最大,建议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资金879亿元,比2010年增长134.5亿元,增幅18%。中央财政应继续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4.进一步拓展社会救助对象范围。除稳定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外,国家应从2011年起把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重病患者一次性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也一并纳入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