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是城市的新市民,为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社会发展做出了特殊的历史贡献。当前,全国农民工总量大致在2.4亿人左右。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制订了一系列文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稳定农民工就业,推动农民工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指导意见》,就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等做出规定。但在实际中发现,农民工培训工作还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农民工流动性强、多部门管理,培训标准不统一。当农民工到另一个地区务工时,难以参加当地的技能培训;不同的部门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方法不一,培训结果差异很大;各地区、各部门的培训标准不一,技能水平差异很大;建议:
一、从国家层面统一农民工培训资金。资金由各级政府农民工工作机构统筹管理,中央政府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农民工培训量和农民工培训实绩进行调剂。
二、全面开展农民工培训。不管农民工在户籍地和务工地,都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凭农民工身份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考核体制。不论是哪种培训,不论在哪里培训,培训结束后,都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财政拨付培训补贴,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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