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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凯元委员:关于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建议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当今世界经济格局大变革、大调整趋势,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已经提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力争达到1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掌握核心知识产权。这是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从产业类型看,新的产业革命核心是能源革命;二是从产业支撑看,信息技术进一步驱动产业技术革命;三是从产业领域看,产业技术融合发展产生新的业态;四是从产业组织形态看,将从大企业主导向大、中、小企业建立联盟转变。在这四个特点中,知识产权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存在问题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从知识产权角度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制约产业的加快发展和高端突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个方面:

  一是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日益积累。近年来,美日欧跨国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诸多领域控制了大量核心技术专利,而且正加紧进行专利战略布局。这使得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风险与日俱增,产业重大项目实施面临着潜在壁垒。例如LED领域,我国LED灯光音响领域企业正面临跨国巨头飞利浦公司的专利许可压力及侵权指控风险;太阳能电池虽然产量世界第一,但高转换效率的太阳能薄膜电池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核心技术不掌握;新兴信息产业虽然在系统设备研发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集成电路、光电、高性能计算等领域的基础性技术还有待突破;生物医药产业尽管快速发展,但缺乏创新药物和工程化技术与装备。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眼于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专利,加强前沿性、战略性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产业领域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基于全球科技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呈现出在产业链高端共同投资、联合开发、加强分工与合作等新的特点和趋势,国际合作发展是其必然选择。但目前许多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的形式比较单一,不注重前期技术合作,也没有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国际合作发展渠道不畅。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必须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推进智力、资本和市场的深度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多年的实践中,不少重大项目因国际合作的缺失导致对国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不了解,出现重复投入、因侵权风险而受挫、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损失。

  三是产业发展中的专利信息开发利用能力依然偏弱。专利信息开发对于聚集创新资源、确定研发路径、弥补创新能力不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国专利信息开发力量严重不足,除部分大企业之外,大部分的大、中、小企业均没有独立的专利信息开发能力,亟待政府扶持建立公共的专利信息开发服务平台;同时我国各省、市的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工作,目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缺乏持续的投入保障而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有关建议

  一是上下联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各省、市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的实际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在 “十二五”期间,应当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国家、省市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资源、信息和人才等优势,联合开展重点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工作深入进行专利分析及预警,帮助企业建立一批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发布一批重点产业专利分析及预警报告,公布一批业内全球最新专利技术,培养一批专利信息资源开发人才,明晰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二是加强合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

  要通过深化国际合作,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同时,针对国家及各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特别是财政投入巨大的产业领域内重大项目,包括研发、产业化、对外合作、外资并购等活动项目,选择意义重大、风险较大的部分项目,协调财政、发改经济、科技等主管部门构建一套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加快建设一批评议工作基础设施,培育扶持一批知识产权评议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议服务,防范重复投入,发现并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维护产业发展安全,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三是加速培育,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试点示范工程

  构筑专利联盟是提升我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反跨国公司技术压制能力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应有计划针对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每年扶植若干家知识产权联盟,通过支持联盟企业构筑专利池、制定实施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行业专利预警平台及涉外应对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商品化、标准化,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企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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