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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委员:关于切实保障农村学生安全上学的提案

   近来,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哗然,要求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呼声日益强烈。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去年12月份紧急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力求保证校车质量,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可以预见,随着这一法规的通过和实施,我国未成年学生在未来上学路上的交通风险将得到有效降低。然而,在大力推行安全校车进校园的同时,我们必须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且不说校车购置费用如何在各级财政支出中具体落实,就是购置齐备了校车,其后续运转的相关开支(如司机聘用、车辆的保险费、汽油费)也是一大难题。城市学生上学可以享用城市便捷的公共交通及私家车,加上城市学校布局受城市人口密集的影响,上学路途一般不会太远,而在我国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则普遍存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上学路途遥远的问题。我们知道,任何问题的解决从来都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而不可能单纯地靠实施一项举措就可以实现。更何况,提高校车安全性能的举措并不是建立在对问题的源头进行治理的基础之上。目前,如何在农村学校尽力推行标准校车的同时,辅之以其他手段,多管齐下,切实从源头上切断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已经变得日益紧迫。

   在深入调研、理性思考的前提下,建议:

  1)不可盲目并校,并根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否留守的情况更新现有学校网点配置。尽管并校制度有利于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但若能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并积极改善乡村学校的硬件设施,让适龄儿童尽量在自己家门口就读,从而使孩子们省去长途奔波之苦,在源头上消除上学途中的交通风险。

  2)尽快颁布实施校车安全条例,以进一步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

   (3)在推行平安校车的同时我们可大力推行寄宿制度。让孩子们直接生活在校园里,从而避免在上学途中可能遭遇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4)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弟在父母打工地就近入学,在父母身边与城市孩子一起同等享受当地教育资源。这不仅仅是一个涉及教育公平的问题,而且也是一项降低留守儿童人身伤亡风险的策略,必须引起我国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

  5)下大力气改善乡村地区交通落后的现状,使性能良好的校车行驶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乡村道路之上。这是必要的配套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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