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是近年来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而推出的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自2003年试点以来,随着教育主管部门对自主招生的逐年松绑放权,改革的空间逐步扩大,思路逐渐开阔,措施不断推陈出新,为打破“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模式注入了活力,在选拔优秀人才、鼓励自主办学、更新教育思想、推动教学改革、引导素质教育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社会各界对高校自主招生存在诸多质疑,这与当前我国高校自主招生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无关系:一是严重影响高中正常教育秩序和高中生正常高考准备。现行的各种艺术招生、体育招生、小语种招生、自主招生,都在国家统一高考之前进行,而且报名和考试时间越来越提前。这种高考报名时间和自主招生时间安排,严重干扰普通高中正常的教育教学升序。按照国家课程方案,普通高中新授课要在春节放假前才能结束。同时,凡参加自主招生的高中生,都无法按照正常高考进行准备。二是增加考生负担。不少家长出于增加加分和录取机会的考虑,盲目地让自己的孩子报多所高校,在全国各地频繁地参加各种自主招生考试,不仅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增加考生的心理负担,甚至导致有的考生出现考试焦虑。三是报考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与统一高考功能趋同。现在的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高考,学生通过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获得的只是报考学校的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无论是自主命题,还是“联考”命题,其主要功能还是考核学生的文化课学业水平,这种自主招生考试功能与全国统一高考的功能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或者说,自主招生考试没有真正发挥选拔考核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的优秀新生相应素质的作用。四是自主招生章程不完善。目前,社会上对高校自主招生不透明、不公开颇有微词,特别是对自主招生中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更是无法容忍。之所以出现这种反对自主招生的声音,与当前许多学校自主招生章程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直接关系。
笔者建议,国家应对全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肯定其成功的做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下改革:
一是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将高校自主考试、考核放在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美国没有国家设置的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也不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其大学入学考试不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而是由类似于中介组织的非营利性的民间教育测量服务机构所提供。一般而言,美国高校都要求入学申请者提供SAT或ACT成绩,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知识与能力。日本国立和公立大学的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是参加全国共同学力第一次考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主持。第二阶段是由各大学单独举办的第二次考试,各大学自行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单独评卷和单独录取。1994年韩国引入新的招生考试制度,以“大学修学能力考试”代替“大学入学学力考查”,高校根据学生在高中在校成绩、大学学习能力考试成绩和各大学考查成绩三方面来择优录取新生。建议国外高校招生的成功做法,将我国高校的艺术、体育、自主招生等考试,放在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这样做的优点是:(1)保障普通高中正常的教育秩序,让所有高中生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参加高考的自愿,统一准备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2)减少考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盲目性,进而大大降低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经济负担,等等。
二是将自主招生高校学校统一考试、考核改为由自主招生高校各院系教授组织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现在的自主招生学校考试,还是学校统一的不分科考试、考核,而不是由学校各院系教授自主选拔具备综合素养和学科优势的优秀新生。目前这种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考核,并不符合选拔综合素质高、学科优势突出的当时国家推进自主招生改革的初宗。
三是建立完善的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章程。为了从制度和机制上有效防范高校自主招生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保障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让人民群众拥护、支持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放心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必须加强高校自主招生章程的建设。在招生章程中,应该明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学生自主招生报名办法、学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资格条件、自主招生学生选拔标准、自主招生考试考核办法、自主招生程序、自主招生结果公示办法,等等,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自主招生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督要求。学校自主招生章程应该保持相对稳定,重要政策调整应该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高校自主招生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高校自主招生违规违纪防范机制、举报制度、查处制度,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自主招生舞弊行为。同时,要规范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