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当前,实习难已成为高校和高校学生面临的普遍问题。据统计,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共招生715.6万人,在校生2385.6万人,其中工科类学生招生256.6万人,在校生852.1万人。这些学生都需要参加实习,但因为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多数企业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最终必将影响行业企业的发展,延缓我国工业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这对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显了高校学生实习的紧迫性。
在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活动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是全世界通行的实践教育模式。当前,发达国家学生到企业实习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企业实习,毕业时基本具备企业所需的工程实践能力,可以获得工程师文凭。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通识教育为主,毕业生进入企业后,由企业进行工程实践能力训练。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训练都是由企业负责完成的,不同点是欧洲模式工程实践能力训练是在毕业前完成,美国模式工程实践能力训练是在毕业后完成。
我国高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在计划经济时代是通过行政指令安排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企业去实习,企业必须接收学生实习,并负责安排学生在企业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一直未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模式的高校学生实习制度,造成高校学生实习困难甚至被迫取消实习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目前,造成高校学生实习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愿意接收高校学生实习,而企业不愿意接收高校学生实习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是高校学生实习安全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政府的严厉处罚;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有可能增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概率,企业不愿承担因高校学生实习而增加的安全风险。
第二是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的经济效益问题。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当于企业承担了一定的高教教育职能,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企业希望享受政府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本案建议: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尽快解决大学生实习难的问题:
一,建立高校学生实习安全责任分担机制。高校学生实习是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只能通过《安全生产法》予以规定。现行《安全生产法》只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与义务,未考虑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的安全责任问题。鉴于高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议在《安全生产法》及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补充相关条款,对因实习学生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习学生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的,由高校、企业、学生分担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免予暂扣或吊销其有关证照的处罚。
二,将高校学生实习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企业用于培训职工的资源与培训实习学生的资源可以共用,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对实习学生的培训应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范畴,所发生的费用,应允许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在税前予以扣除。
三,建立高校学生实习保险险种。扩展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的适用范围,使其适用于高校学生实习,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和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纳入保险赔偿范围。
高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增加了单个企业的经费支出,但经过实习的学生到企业工作,实际上是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最终受益的还是企业。因此,应在国家层面对所有企业提出要求,产生规模效应。
如果有关部门不能制订鼓励企业接受高校学生实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高校实践教育势必转向美国模式,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训练只能等到学生毕业后进入企业去完成。行业企业将因此增加更多的成本和风险。
建议办理部门:安监总局、财政部、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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