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的"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春季起在贵州65个连片特困县约400万学生中启动实施,每生每天补助3元,按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贵州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同时,对于非连片特困地区的23县(市),所需资金由各市(州)、县(市)自行承担,由于各市(州)、县(市)财政困难,所以非连片特困地区的23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并没有实施。2012年初,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鉴于目前贵州仍属贫穷落后省份的实际,建议中央财政根据"国发2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贵州教育的发展,对非连片特困地区的23县(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