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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芬委员:关于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管的建议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耗材的作用和用量迅速增加,人造器官、介入材料等高值耗材广泛使用,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年销售金额在医疗总收入已占相当比例,有的地区已占到其医疗总收入的16%。当前一些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定价过高、收费混乱,已经成为老百姓看病贵的新“黑洞”。

  一是在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医生是患者医疗消费的决策者,患者只能成为虚高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二是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存在严重问题。当前医用耗材的销售环节太多,层层加价,最后一级代理给医院的价格平均加价24倍,甚至是出厂价的1020倍。高值医疗耗材的回扣在30%左右,这已经成了行业内的潜规则。三是政府价格监管缺位,中标价格始终居高不下。在集中招标采购中,参与各方均存在强烈的推高价格的冲动,政府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实行间接管理,没有采取有效手段监管生产企业虚报成本、虚高报价。四是医疗制度改革滞后,难以抑制医疗机构的逐利冲动。政府对医疗机构销售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差率管理,并不能抑制医疗机构的逐利冲动,医疗机构往往非高值不用、非进口不用,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利益。

  为了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难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高值医用耗材监管目录。将医疗临床中价格高、使用量大的医用耗材列入监管目录。逐步缩小医疗项目外单独收费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范围,对确定单独收费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建立统一目录进行监管。

  2、严格设定医用耗材加价率。一是限定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的总加价率。对列入监管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设立最高流通差价率,即无论该产品有几级代理,在流通环节限定其相对出厂价或口岸价的总加价率上限。二是对医疗机构销售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累退差率管理。对列入监管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医院可根据实际进价按规定差率进行加价,比如购进价为1000(1000)以内加价10%,购进价1000元以上实行累退差率,超1000元部分按8%加收,依此类推。同时限定单件加价最高不得超过一定的上限如800元。

  3、建立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价格监测体系。有关部门应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对列入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管目录的产品进行定期价格监测。收集国内外价格信息,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价格信息,增加价格透明度,引导高值医用耗材购销双方合理制定产品价格。

  4、进一步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凡列入监管目录的高值医用耗材均应参加集中招标采购,以减少高值医用耗材中间流通环节,压缩中间环节的利润空间,并依据价格监测结果,限制其最高投标价格。

  5、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作用。医保部门作为患者利益的代表,应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发挥更大作用,在价格谈判中为患者争取权益。医保部门也应按照各学科诊疗规范给予报销,拒付过度医疗产生的费用。

  6、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一是坚决制止只购置、使用高档、高值耗材。对于同一种类的耗材,无论是高档的还是低档的、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只要是市场上合法销售的,医院都应当予以配置,以适应不同消费层次患者的需求。对于患者具体使用哪一种高值耗材,医院应当首先向其说明能够提供其选择的品牌、价格等,解释清楚每一种高值耗材的特点和性价比,由患者或其家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对于征求患者意见的情况医院应如实做好记录。二是规范指导临床医生医疗行为,制止医用耗材滥用导致的过度医疗。医疗机构应组织专家委员会定期对临床医生应用医用耗材情况进行评审,一旦违规,严格处罚。三是加大对医用耗材流通、使用中商业贿赂的惩办力度。严格执行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坚决取消其在当地参与药品、耗材的采购投标资格。以整治回扣为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管,对于有受贿记录的医师,吊销其执业资格。

  7、开展整治医疗耗材市场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利用行政、法律手段,严厉整治医疗耗材市场,对高值医疗耗材在生产、流通、招标、使用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加大力度,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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