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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凯元委员:关于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议

  当今时代,协同创新已成为世界科技创新活动的一个突出特征。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11年4月,在清华大学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提出了“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8月,在深圳举行的科技体制改革座谈会上,刘延东同志和万钢同志重点强调了要积极推进协同创新。

  “十一五”期间,我国以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聚集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企业的主体地位显著提升。企业研发投入逐年高速增长,已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70% 以上。科研院所已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高等院校主动深入企业、与企业合作研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些高等院校获得来自企业委托的经费已经超过来自国家财政纵向科技经费的倍。二是产学研合作模式不断创新。近年来,除了校企合作、院企对接等传统合作模式以外,针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的实施,各级科技部门加大了与相应部门、地方、行业的统筹协调力度,形成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各具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其中广东省在这方面大胆尝试,2006年与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开展“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创建了多个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示范基地等创新载体和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投入超过800 亿元,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6000多个,形成专利超过2万项,实现产值7000多亿元等。接着又开展了三部两院一省推进产学研合作。三是有利于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国家在企业建立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促进了科技资源的整合、开放、共享。

  但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两张皮”、短期性、缺乏共同长远目标等现象。从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历程看,产学研合作要深入开展,仍面临不少需要进一步予以解决的问题。未来,继续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将对于我国深入开展产学研工作,进一步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效解决科技条块分割、科技资源分散、科研活动封闭等问题,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推进“创新性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产学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明确提出,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同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六部门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为促进产学研合作持续发展,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技计划、财税支持创新环境科技服务保障相关政策。如广东省省部、省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性文件。由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涉及政、产、学、研、金、用等多个部门,及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单靠某一方或几方的努力,难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持续发展。目前在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方面仍存在宏观政策多,可操作政策少;独立政策多,整合政策少,没有形成协同的政策推动力。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策环境不完善。产学研结合的税收、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共享和责任分担等方面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例如,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导致仿造和抄袭的机会成本很低,这使企业家觉得创新无利可图,也容易引起产学研各方的利益纠纷,直接影响到产学研结合的深入开展。

  二是政策导向有偏差。高校、科研院所在办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教师晋升、分配激励制度设计方面,往往以主持项目的级别性质、获奖多少、论文发表多少作为考核评价标准;而长期从事技术创新、成果推广、产业化的教师、科技人员,却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和鼓励;甚至有的高校、科研院所对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计入工作量的分值都比纵向项目低得多,使科技人员对工程技术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成果转化无力关注,也缺乏动力。一些地方政府仍热衷于招商引资,铺新摊子,对依靠产学研吸引人才、技术、项目等创新要素的关注和投入不足。

  2、深化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未形成

  产学研协同创新制度创新滞后,系统内合作的长效机制未形成,相关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不明晰,激励机制不到位,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新型合作模式的科学运行机制还未建立等。导致了:

  产学研合作的层次仍不高、深度仍不够。主要还是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较低层次的合作上,而共建研发机构及技术联盟、产学研一体化的经济实体等高层次的合作还比较少。调查表明,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创新的类型主要是常规技术咨询(37%)和合同委托开发(33%)。注重“交钥匙”的合作模式方式。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链条不顺畅。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企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的因素小,创新速度慢,大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没能真正找到与企业的结合点,导致技术市场发展虽快,却是“三多三少”。各地科技交流会、科技成果发布会多,而最终成交的少;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的科研成果、专利多,满足企业需要的少等。大量科技资源利用率低,一些发达国家的仪器设备利用率高达170%-200%,而我国大多利用率不到25%,甚至更低。

  产学研协同创新动力不足。合作各方目标定位和利益机制不一致。高校、科研院所由于评价体制原因,长期以来一般以获得国家经费多少、发表论文数量、参与人学术地位高低、所获奖励级别和数量来评价科技成果的价值,忽视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导致科技成果难以直接满足企业需要。另一方面,企业对产学研合作项目能否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存在疑虑,担心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不愿承担合作开发的风险。

  3、产学研创新的投融资体系仍未形成,投入不足

  目前产学研合作投入经费总额有限,存在“量少面广”的问题,且经费来源单一,过度依靠政府投入。2010年,我国共投入R&D经费7062.6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为1.76%一般认为,研发经费投人强度不到l%的国家是缺乏创新能力的,说明该国的研究发展活动仍处于初级阶段在1%到2%之间,则说明该国的R&D正处于中级阶段大于2%的,则说明这个国家创新能力比较强。数据显示2003-2007年,美国研发经费投人强度一直大于2.5%,日本更是超过3%。企业面对承担高风险的压力,往往对很多高新技术成果望而却步,或者对大多数科技成果的转化,只愿承担部分风险,希望政府通过有关政策或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介入共同承担风险。目前缺乏风险资金保障,由地方政府、风险投资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投资体系还未建立起来。这也是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否成功的关键。

  4、促进产学研创新的思想不够解放

  目前仍存在不少不符合产学研发展的思想观念。在高校、科研院所方面,瞧不起横向合作,轻视社会服务,关起门来培养人才,关起门来搞学科建设,把论文、职称和奖励当作科研目的等不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思想观念还大量存在,对走产学研结合之路敢想不敢为。不少企业长期依靠技术和设备引进的“拿来主义”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思维,注重眼前利益和追求短平快的思想,助长了企业的创新惰性,对自主创新缺乏紧迫感和长远规划。一竿子将所有产学研合作要求以企业为主导,也有些片面。要视项目的源头与需求,明晰项目的牵头方、主要责任方和风险主要承担方。在项目的支持上往往将高校、科研院所排次要的地位,一些研究型的项目资金流向往往会不到实处,未能收到预期效果。

  二、 有关建议

  1、加强产学研政策协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组织开展部门联合专项调研,深入分析国内产学研结合的现状和主要问题,总结“十一五”产学研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十五”科技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完善机制和政策;引导地方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的特点,开展区域产学研结合的有关试点工作,共同完善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解决制约我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金融等服务机构投身于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的瓶颈。在现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积极加快推动产学研立法,营造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相关的税制、政策等外部环境。如在产学研合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分配和保护、进行产学研合作的相关财税扶持和推动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等方面。推动全国及区域产学研发展的政策体系协同,完善科技创新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2、进一步深化产学研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制

  完善的科技体制,是促进形成完善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重要前提。进一步加快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进程,着力突破不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有利于创新资源流动、高端人才聚集的政策措施,为产学研合作奠定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构建协同创新的评价体系。当前,全国高等院校普遍存在“重理轻工”的现象,产学研项目在高等院校中不能得到与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平等的地位将严重制约产学研工作长期有效的深入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在制定各类考核与职称评聘等各项标准时,不能对获得省部级支持的产学研结合项目及技术含量高、应用效果好的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明显的弱化和忽略,应该平等对待,否则将严重影响产学研科技工作者的热情与积极性。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分类指导,政策上避免一刀切,尽快研究建立“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从评价体系上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从“以出成果为目的”转变为“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坚决纠正重视论文、成果数量,忽视实际创新贡献,重视纵向课题轻视横向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倾向,与现阶段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高校应构建基础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开发的和谐发展的机制,不能厚此薄彼,任何重理轻工或者重工轻理的政策都是应该予以纠正的,应该给予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了价值的人们以公平公正的评价和平等的地位,如果我们培养的人才仅有满腹经论而没有实际工程能力,将无力承担起建设国家未来的历史任务。

  构建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推进高校与企业共同培养创新性人才的培养模式。将行业高级技术人员引入为高校导师,在校学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一方面推动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为企业及产业培养和储备技术人才。就如:上海交通大学与宝钢集团“植入式人才培养”合作模式。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重点要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要素市场,为产学研合作创造充分的交流渠道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评估机构,形成以专业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务社会化的知识传播和技术扩散体系。重点要发展各类孵化器、评估咨询机构、科技信息中心,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机构等。二是完善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联合信息网,定期征集企业技术难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人才供求信息,及时做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项目中介、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一条较为完整的服务链。

  3、加大产学研经费投入,构建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

  进一步加大产学研经费投入,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规划,到2020 年,全社会R&D /GDP提高到2.5%以上。同时,根据相关专家研究,要在2015年实现R&D /GDP 的比值为2%的既定投入目标,必须把握好以下控制线:中央财政R&D投入占中央财政支出比由2008年的3%提高到2015年的4%;地方财政R&D经费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比值从2008年的1.53%增加到2015 年的2.00%;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从2008年的0.9%增加到2015 年的1.17%等。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保险、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支持产学研合作,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带动、社会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努力解决目前产学研合作中试环节的资金瓶颈问题。同时,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体系,弥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筹资能力、国家财政支持、私人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投资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多渠道的风险投资融资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风险投资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产学研风险投资基金及有效的管理机构和投资操作制度和优惠政策。

  4.加强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设

  引导推动创新模式加快由双向对接向多向合作转变,由短期零散式向战略联盟式转变,由企业单一技术研发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全球技术标准制定转变,加强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探索产学研合作机构或平台的运行和利益分配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向实体化运营模式转变,鼓励以项目实体运营、合资建立公共研发平台、引入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捆绑利益,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长效合作的新机制。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保障广大的科技特派员能真正深入企业和行业中开展工作,解决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增强科研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促进校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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