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腐败是指学术界或者学者在学术活动中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学术资源,为自己谋取利益。主要表现在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学术评价的非理性化、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抄袭剽窃、造假、一稿多投、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等学术不端与学术失范行为。近年来,各种学术腐败案例层出不穷,如清华大学教授汪某的博士论文《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抄袭,《晶体杂志》一下子取消了井冈山大学70篇造假文章,西南交大副校长黄某、武汉大学副校长、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某某、“最年轻市长”周某某、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某某、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某某等论文抄袭案例等等,不一一列举。
学术腐败发生的机制是什么?多年来我们反学术腐败,而学术腐败何以愈演愈烈?只有深刻分析学术腐败的发生原因与机制,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
造成学术腐败的原因有多种,但主要有下述二方面:一是学术管理机制不完善。学术界往往重量不重质,许多学术期刊没有真正成为学术发展的平台,而是成为了牟利的工具,核心期刊、sci或者cssci期刊的版面费越来越高,很多高水平的论文因付不起版面费而拒之门外,需要强化对于学术期刊的管理与监督;学术资源多数掌握在政府之中,学者为了获得学术资源,往往角逐于政府人员关系,尤其是与学术资源管理者的关系,这从各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中可见一斑;学术政治化与非专业化,学术研究的管理者往往是政府官员或者非学术型人员,甚至不了解学术,外行管理内行,无法做到高效管理;学术法规不足,我们虽然有《专利法》与《著作权法》,但对于复杂多样的学术腐败接近失语;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我们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监督机制,只有个别学术期刊与个别学者的学术打假,这不是学术的长久发展之道;学术违规惩罚不力,学术界被披露出来的重大学术腐败案例,当事人多数没有受到什么应有的处罚,当领导的继续当领导,做研究生导师的继续做研究生导师,学术腐败似乎只付出道德的代价,在道德大滑坡的现在,不少学者毫不犹豫地参与到学术腐败中去。
学术道德大滑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伦理道德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人道德素养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之下不断后退;在学术道德领域,主要依靠学者自身的道德自律,道德本身具有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的特点,他律难以实现,学术道德自律也岌岌可危;尤其是腐败现象日益严重,系统性腐败扩散严重影响高校学术研究。
针对学术腐败发生的两大重要原因,若要防治学术腐败,同样需要双管齐下:一是从完善学术管理机制着手。就完善学术管理机制方面而言,健全惩罚学术腐败的相关法规,对于学术腐败分子给予严厉处罚,不但从经济上处罚,而且使学术腐败者一生之中再也无法获得大学教职或者研究生导师资格;设立相对独立的学术监督机构,监督学术资源的分配是否公正,学术期刊是否成为了攫取利益的工具,各种学术奖项的评审是否有暗箱操作,科研项目的资金是否得到合理的利用,职称评审是否合理等等,一旦发现学术腐败现象,立即诉诸法律,并严厉处罚;奖励学术腐败举报,使学术腐败无藏身之所;监督学位授予,尤其是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实行严进严出政策,这样我们培养的研究生学术素养才真正越来越高;真正实现内行管理内行,学术管理机构不能从官员或者行政系列选拔人才,而是由教授们负责管理;严格职称评审、管理,我国的教授是终身制,部分人评上教授后基本没有什么学术创造,这样的学者教授职称完全可以取消,让教授成为学术水平的标志,而非领取工资的标准。
二是强化学术道德教育,提高学术道德的自律与他律。长时期以来,我们的道德教育面临众多挑战,尤其是把道德视为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没有确立科学的道德观,也无法真正进行科学的道德教化。所以需要促进学术道德研究,把学术这种天下公器真正使之回归正义。在学术道德教育中,明确公与私的界限,不可因私废公;强调学术道德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在学术圈中宣传老一辈学者对于学术的奉献精神,培养学者们的学术良知,从而达到学术道德的自觉,同时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腐败行为,形成正义的社会氛围,使学术腐败分子无颜立足于社会。
司马光曾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学术氛围破坏容易,但是若要真正重建一种正义的学术氛围与秩序,不是短时间能够形成的,若要根除学术腐败,需要我们持久的努力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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