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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百兰委员:关于将保险引入食品行业的建议

  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受害人、政府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和重大损失,食品安全保险的缺失越来越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是为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国际上很多著名的食品生产企业都有投保商业责任保险的惯例。但是,据了解,目前中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0%,其中,由于国外市场对食品安全的强制要求,出口产品投保率比较高。而国内市场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投保,同时,又没有像交强险那样的强制规定,所以造成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极低的局面。

  为此建议:

  1、通过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投保商业责任保险人,对食品加工企业在审核程序上把关,使企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资质、卫生条件、产品配料等证明文件,并进行现场检查。保险公司可进行风险评估,企业需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状况的整改,一旦发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现象,可及时解决,通报有关部门及社会,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提倡强制保险,将保险引入食品行业。一方面可在出险后承担经济赔偿,将食品企业风险转嫁,另一方面也能促使企业更加注重自身食品安全问题,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3、全社会应在法律环境、商业体系、保险市场的成熟度、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被保险人对保险的认识程度上给予关注和政策上的扶持,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帮助被保险人解决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同时,保险经纪也应积极发挥作用,填补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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