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主办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英文版 繁体版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12年专题 >> 2012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文化出版
站内搜索:
文字放大 文字缩小
王先琼委员:建议尽快批准黔东南州设立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中提出了"把‘三州'民族地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旅游休闲度假、民族文化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为黔东南州加快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苗族、侗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苗、侗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8. 9%,是全国30个自治州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o以苗族飞歌、侗族大歌为代表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名扬海内外,是"世界苗侗原生态文化遗产保留核心地"。境内不但有众多的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黔东南州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世界级1项,国家级52项68个保护点,省级175项206个保护点州级186项218个保护点o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人,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7人,州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6人。有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雷公山麓苗族村寨和九侗六侗地区侗族村寨,2006年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苗族服饰也正在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州级88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级23处,省级29处;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历史文化名镇2处,名村3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6处;州级重点民族文化保护村寨100个。

  在黔东南设立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能够活态整体保护民族文物古迹和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传承人在原生环境中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让民族文化在本土中得以永续传承和发扬光大。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在贵州省文化厅的指导支持下,编制的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文本已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国家文化部,并按要求完成了规划纲要。2010年10月,向文化部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文化部意向同意,并表示将派专家组赴黔东南进行调研评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对申报国家级苗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更加重视,已将编制民族文化保护利用规划列入全州重点规划进行编制。

  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有利于黔东南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自信和自豪感,有利于全国各地民族的联系和往来。为此,建议:

  国家派专家组到黔东南州进行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的考察和论证,尽快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在规划、政策、资金和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
京ICP备0502631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