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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代表:关于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的建议

  案由: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七大又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明确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

  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之后,我国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吴邦国委员长在《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本人在人大常委会四年的工作实践来看,要把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真正落到实处,亟需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加快立法进程,改变我们面前的以部门立法为主的工作格局。 

  本案建议:

  从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考虑,结合我国立法实际,建议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并将首个立法研究基地建在中国政法大学。

  一、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的重要性

  (一)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有助于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在成熟的立法体制下,为了保证立法的民主性,一般都采取立法部门、专家和实务部门三结合的立法模式。相对而言,在我国现行立法模式中,专家学者的参与度仍显不足,专家参与立法尚未制度化。专家学者有专业知识的优势,且与所在部门的实务界联系较多,经常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熟悉本专业的理论和实践,具有政府部门和人大常委不具备的特殊优势。如将专家参与立法制度化,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专业立法研究基地,就可以将专业意见和群众要求最大限度的体现在立法工作中,必将有力增强立法的民主性。

  (二)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有助于提高立法的科学性。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基本法律的立法工作已经完成,未来立法的重点将是法律的适时修改和部分法律的制定,调整新型法律关系、解决新出现的各类社会问题将成为立法机关的主要任务。这些新的立法任务,专业化强、技术要求高,需要立法者具有很强的专业化知识以及对国外立法相当程度的掌握,这正是专家学者所擅长的。大学中有庞大的专家学者群体,无论是在理论支撑、国外经验的介绍、资料收集储备、实务调研方面,还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部门的研究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对于开展立法工作和提高立法的科学化程度,都是不可或缺的。

  (三)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有助于从制度上完善我国的立法模式。依托大学的知识资源,可以吸纳专家学者参与到立法的全过程,有效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从法律的起草准备,出具立法建议稿和专家论证意见,到立法重点难点的实证研究,再到法律实施的后评估和调研等,形成专家参与立法的新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给立法机关节省很多的立法成本,还可以提升立法质量。

  (四)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有助于推动高校的科学研究工作,建设高水平大学。20114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讲话中指出,要尽快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高校开展战略性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培养大批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设立国家立法研究基地无疑在推动全国人大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的同时,也能够为高校提升科研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大批法学拔尖创新人才创造条件。

  (五)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部门立法的格局。目前人大立法工作是以部委的力量为主体,立法的时间进度、内容质量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部委的积极性和精力,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受部委利益的牵制。由于多数法律由部门起草,难免体现部门利益,既不利于国家法制统一,也造成了部门依法“打架”、职权交叉冲突。难怪一些常委会委员戏称有些法律为“部门法”。引入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参加立法研究,无论是前期的调查研究,法律初稿的起草,还是后期的征求意见、修改文本,大学相对超脱的位置会比较客观公正,有利于减少部门因自身利益的局限性造成的立法缺陷,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部门立法格局。

  二、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的可行性

  中国政法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唯一一所“985”优势法学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建校6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在国内外享有“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的声誉。

  (一)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高校中法科门类最全、法学师资最强、法科学生最多、法学图书资料最丰富的大学,在法学领域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法学人才培养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317人,教师8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52人,硕士生导师547人,教授239人、副教授367人。法学专业学生10191人,居全国高校之首;学校法学专任教师达605人,是全世界最大的法学家团体,覆盖了法学所有的研究领域。在中国法学会所属二级专业学会中,该校教师就有8人担任会长,20人担任副会长。学校74个基层教学单位中有40个属于法学专业,开设课程达218门,覆盖了法学全部三级学科领域,法学课程门类为全国高校之最。该校法渊阁图书馆是目前全国高校最大的法学图书馆,拥有国内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已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图书资料与信息中心。

  (二)中国政法大学是所有法学学科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

  该校法学学科最先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成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建立了所有法学二级学科,拥有全国高校最全的法学学科门类。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民商法专业、经济法专业、诉讼法专业、比较法专业出自该校,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学博士和硕士也诞生于此。学校最先开展了德国法、美国法、欧盟法、日本法、韩国法、罗马法的研究,开启了国内国别法和比较法研究的先河。诸多高水平科研成果对我国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该校诉讼法研究院、法律史研究院是教育部任务呢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是教育部所属两个重点实验室之一,其下设的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是司法部认可的全国两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比较法研究院是我国高校中唯一一家研究比较法学的专业科研机构。法治政府研究院是北京市重点研究基地,也是全国唯一研究法治政府理论服务于法治政府实践的高端科研机构。

  (三)中国政法大学为国家解决法治建设中重大、疑难问题提供重要咨询服务,成为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中心。

  建校以来,该校教师参与了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目前正在讨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等几乎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制定工作,多位教授在国家重要法律的起草、论证中担任起草专家组组长等重要职务。学校每年接受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等机构委托,完成上百项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为全国高校之最,被誉为“全国人大最得力的工作助手”。

  学校每年接受上百项国家和各部委重大研究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被称为国家法制领域的“思想库和智囊团”。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委托该校证据科学研究院为最高人民法院独家起草《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则专家意见稿》,该稿目前已在全国7个人民法院进行试点。该校成立的“法治政府咨询中心”每年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上百次政策咨询与立法论证服务。

  1983年,在该校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时,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要把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为全国法学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及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因此,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立法基地,不仅是全国人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小平同志讲话精神,全面提高立法质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赋予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任务和历史使命。

  三、关于设立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的基本构想

  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将与中国政法大学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立法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学体系和资源融为一体。作为全国人大所属的立法起草咨询机构,立法基地的有关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领导。立法研究基地将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基地的决策与管理机构,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与运作,名誉主任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执行主任拟由该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该校知名专家组成。

  设立后的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基地将主要承担:立法调研、法案起草、立法论证、法律实施情况评估及立法中重大、疑难问题的咨询服务等任务。立法基地运作将主要采用专家负责制,即按照立法类别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需求由学校遴选相关领域专家领衔课题组的方式开展工作,部分立法研究课题甚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最优秀的专家组成研究团队,参与从立法调研到实施评估的全过程,以确保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今后,全国人大将通过与教育部共建等方式,争取将立法研究基地确定为教育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由国家给予重点建设与扶持,力争经过一定时期的建设和发展,使立法基地成为全国人大的法律“智库”和国家的立法决策与咨询中心,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建议报送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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