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北京一所地下“卵子黑市“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的激烈讨论。据报道,包括北京等地存在由多家中介操控的“卵子黑市”,形成包括体检、取卵、代孕等多环节的黑色产业链。这一非法产业链存在的背后,凸显我国针对捐卵问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的社会管理。
目前,人类的辅助生殖技术主要有三种: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试管婴儿)、代孕。最近媒体报道中所提到的所谓“捐卵”,指的是试管婴儿技术的一种---由第三方的卵子和求赠者的精子在体外结合,在试管里形成胚胎,再移入妻子的子宫妊娠,通俗来讲就是“借卵生子”。实际上,对于卵子的买卖和捐赠,目前世界各国的态度不尽相同。也正是这些监管上的差别,让不少跨国中介公司钻了空子,得以从中获利。卵子买卖不但可能对妇女儿童的健康造成损害,还会引发伦理、社会、法律等诸多问题。
在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尚无完善的立法,目前,仅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供卵行为。赠卵只能使用试管婴儿治疗周期未用完的卵子,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简单来说,借卵治疗只能限于做试管婴儿的女性有剩余卵子捐赠出来的情况。但由于赠卵者本身就是要“求子”的母亲,她们几乎不可能捐赠卵子。所以,合法的第三方捐卵的途径,目前已经几乎中断;即使有志愿者想捐,医疗机构也不受理。但是,据了解,我国存在生育障碍的夫妇比例为10%~15%,其中卵巢因素引起的不孕占5%~6%,依靠第三方的卵子来生育的需求很大。
由于客观上存在着大量需求,而法律方面监管乏力,在各方利益的驱动下,催生了“卵子黑市”的兴起。然而,在中介牟取暴利,参与各方看似各得所需的背后,不规范的供卵行为所潜伏的法律、健康、伦理等诸多问题,令人忧心忡忡。
首先,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如果把卵子当做人体器官看,这种卵子黑市涉嫌触犯出卖人体器官罪;专门从事捐受卵子的个人、中介和单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中介有强迫、威胁卖卵的行为,还涉嫌危害人身自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在卵子黑市交易中,不法中介能轻松把黑手伸向医疗机构买通工作人员为其非法取卵和体检提供便利,则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也难逃其罪。
其次,对卖卵者而言,非法取卵手术需要用激素类的药物将闭锁的卵泡“催熟”促排卵,如果掌握不好分寸,容易引起并发症卵巢过度刺激症,引发水肿、腹水、肺栓塞等,严重的甚至可能致死,如果过早或频繁的“催熟”,会导致卵巢早衰,严重危害妇女身体健康,并且,由于中介的违规操作,私下里进行手术,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卖卵者很难维权。
再次,对买卵者而言,由于中介以及相关医院在暴利的诱惑驱动下,极有可能不认真检查卖卵者的健康状况,不调查甚至隐瞒卖卵者的家族疾病史等,孩子未来的健康状况存在高度风险。同时,由于缺乏监管审查,某一个女性的数个卵子分别卖给多个家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后代极有可能出现兄妹、姐弟结婚的人伦悲剧。
有鉴于此,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严格管理和加快立法规范,显得尤为迫切,建议建立一套合理的卵子捐献管理体系,尽快启动建立“卵子库”,在政府的统一规划监督下,依法管理卵子的采集和供给,为无排卵能力的女性提供一条合法、安全的途径,保障不孕不育患者的生育权,同时也从法制上减少危害社会性问题的产生,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