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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百兰委员:建立城市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所谓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从发展趋势看,这种新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将成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而养老院养老服务则难成为我国社会化养老的基本选择。这是因为养老院养老服务至少存在五方面的主要问题:
  第一、社会成本巨大。修建养老院,需要大量的基本建设投资。据初步估算,养老机构的建设费,单床平均成本需要5万元,有的甚至超过 8万元以上。
  第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老年人原来都有自己的住所和完善的生活设施,到养老院以后,这些设施基本上将闲置,而养老院则需要重新占用土地资源和水电资源,造成社会浪费。
  第三,养老院的收费相对来说比较高,并非多数家庭能够承受,同时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口群体,养老院难以容纳。
  第四,多数老年人不太愿意去养老院。老人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和原来并不熟知的人朝夕相处,会增加他们的失落感。
  第五、社会养老机构也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口增长的养老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的基本做法是:在城市各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老人仍然居住在自己的家里,享受服务中心提供的营养和医疗护理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并由服务中心派出经过训练的养老护理员按约定,定时到老人家中为老人提供做饭、清扫、整理房间等家政服务和陪护老人、倾听老人诉说等亲情服务。老年人生活的诸多不便除由自身、配偶、子女承担外,同时由社区或社会服务人员来协助解决。
  如何搞好城市新型居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
  依托社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要统一认识,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尤其是“居家养老”作为一个城市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制定社区养老服务整体规划,并纳入整个社区发展规划之中。尤其是要把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社区一级要着力改变仅仅由民政部门主持这一工作的格局,改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在社区已有的为老年人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把居家养老工作做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文明社区的考核和评选工作之中。同时,整合社区
现有养老资源,在此基础上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框架体系。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目前,人们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视为单纯的慈善事业,或局限于一种对老年人、尤其是特困高龄老人的贫困救济。应当看到,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种服务是面向老年人的全方位有偿服务。
  一是提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群体是一个极易有病的群体,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一般都患有三种以上的疾病,老年人多病的特征,决定了老有所医成为老年人的一个重要社会要求。
  二是生活照料服务。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和高龄化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社会化提出了必然要求。社区生活照料服务的主要作用是支持亲属照料,弥补亲属照料的不足,减轻亲属照料的压力。
  三是精神慰藉。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的“空巢化”情况日益普遍,使得退休老人的养老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不缺钱就怕寂寞,从满足物质需求向满足精神需求方面发展。因此,社区要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统筹社会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所必需的设施
  一是新建和改建一批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老年人服务设施是整个居住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组成部分,应该与小区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造和同步投入使用。
  二是依托社区已有资源,充分利用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注意发展护理型养老设施,使二、三级综合医院成为本地区老年人医疗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一级医院成为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的基地,充分利用养老机构已有的网络、人员和设施优势,开展对社区老年人的日常照顾和上门服务。
  三是建立高效运作的市、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由于各区、各街道之间财力、物力的差异,社区间的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项目也有明显的差异,发展也不平衡。要通过加强规划、合理布局,互通有无、互相补充,运用市场经营机制,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益,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
  四、拓宽投入渠道,形成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机制
  一是居家养老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明确投入方向,并形成逐年增长的机制。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主要来自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财力供应缺乏。鉴于居家养老涉及人数较多,又属于社会保障体系,而不仅仅是一项慈善事业,财政有义务承担必要的投入,不能单靠社会筹集。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使福利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保持相对平衡。对一般离退休人员根据实际承受能力,实行有偿服务为主,合理收费。配合为社会孤老购买服务的措施,做到既有利于社区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相应服务,又有利于养老服务产业实现良性循环。
三是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民营、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政府在税收、地价、水、电等收费上给予优惠政策。
  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服务队伍隶属街道,由三个方面组成,即少量的专职专业的人员;健康老人;制度化的志愿者。
  一是配置适量的卫校毕业生并定期进行培训。如学习社会工作知识、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养老设施的经营与管理。民政部门应同教育部门或卫生部门合作,考核确定技术等级并与工资挂钩。
  二是广泛建立社区老年协会或老年人互助服务中心。挖掘老年人自身的各种资源,老年人既是服务的对象,又是服务的参加者和谋划者。
  三是提倡、建立“义工”制度,使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做好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离不开中青年群体。一方面有利于中青年群体形成尊老敬老的风气,鼓励青年人承担起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尤其是精神慰籍等方面的困难也需要中青年志愿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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