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许多日常用品,如电池、手机、节能灯等具有很强的环境破坏能力,当其成为垃圾后,由于其中含有镉、汞等重金属,对环境有极大破坏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以型号为2032的纽扣电池为例,直径不到二厘米的2032电池可以污染600吨的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一只旧手机电池的污染强度100倍于普通干电池,可以污染6万升水;一只节能灯灯管平均含有0.5毫克汞(只有少数名牌产品在0.25毫克左右),而1毫克汞会对大约360吨地下水造成污染。1节烂在地里的1号电池能使一平方米土地失去利用价值。若把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处理,重金属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逐级在较高级的生物体中累积,最终经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
目前我国每年消耗的电池、节能灯等强污染日常生活用品数量巨大,我国年消费电池80亿只,节能灯大约为30亿只,如此巨大的数量,如果得不到正确处置,其中的有害物质渗透到地下,将造成严重的环境灾难。
目前,我国的对强污染生活用品的回收还存在问题:
一、部分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缺乏责任主体,产销和回收分离。目前,这些污染性生活用品的生产方和销售商只负责生产或销售,造成回收责任主体缺位。以节能灯为例,前不久媒体就批露了节能灯回收的问题,厂商只负责生产,销售只负责销售,没有明确的回收责任主体。
二、缺乏科学有效的回收制度。据了解,基层群众普遍支持强污染物的回收处理,并会对生活垃圾积极进行分类。但分类处理后,没有相应的机构接受这些强污染生活垃圾,长期放在家中不现实,跟一般垃圾一起丢弃后,垃圾处理机构又没有进行分捡,造成回收无门的尴尬局面,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完全处于不可控状态。而各地对于强污染日常生活用品的回收制度五花八门,不尽合理。比如,某地环保部门规定“居民需攒够30公斤电池相关部门才会组织上门回收”,完全无法操作。
我国有13亿人口,3.5亿个家庭。家庭是强污染生活用品的使用主体,因此,应将直接与家庭密切相关的社区作为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的最关键环节,建立强污染生活用品社区回收机制。
具体建议:
一、建立依托社区的回收制度,实施以旧换新,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以居民小区为基本单位,设立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点,按一定周期(周、旬、半月)汇集到社区,环保部门按月到社区接收。同时实施以旧换新,提高群众的积极性。
二、明确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的责任主体。已经建立起旧电池等强污染生活用品处理设施的地区,以负责处理的企业为责任主体负责回收;未建立处理设施的地区,应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生产商的、销售商的责任,推进强污染生活用品的回收处理工作。
三、为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安排专项资金,特别是对实施以旧换新工程进行补贴。征收适当的“防污染税”,用于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处理企业补贴,也可用于以旧换新工程补贴。
四、加强宣传。环保部门与教育等部门互相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举办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加大科普宣传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以及对强污染生活用品回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