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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的提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对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中央和地方的长期努力,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重视,但目前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其中饮水水水源污染严重,已成为威胁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因素。

  农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农民分散式寻找水源,或是单个规模小的水井,或是来自山上的自流水;二是以村为单位统一采用的共同水源,有的来自山涧溪流,有的来自田间大井。近年来,各地农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开始由分散式水源向集中式水源形式过渡,一些省目前村集中式供水的比例已达到85%以上。同时,不少地区加大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使大部分群众喝上了安全水。但由于部分集中式水源遭到污染,不符合卫生要求,使得部分农村群众无法饮用到安全水。

  由于自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低,沟渠、堰塘淤塞严重,农药和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农村工业发展等等等,造成了农村地区严重污染,局部突发性恶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严重,血吸虫病疫区仍广泛分布。例如,据浙江丽水市疾控中心调查,丽水市个别被污染的集中式供水村,已发现国际卫生组织公认的Ⅰ类致癌物二恶超出国际标准的几十倍,某些癌症高发区与集中式供水水源被长期污染也有一定关系。有些村庄约15%左右的人肝脏功能受损,很大程度是由于生活饮用水源遭到污染,群众饮水引发慢性中毒从而导致人体组织器官被慢性损害。

  当前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管理部门多,职责不清,监测不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源的管理牵涉到农办、水利局、爱卫会、疾控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等,各部门之间缺乏总体协调,具体工作落实没有有机结合。已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上缺乏建设前的选址论证,有的甚至把存在严重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的水源作为集中供水的水源。已经建立的集中式供水系统,缺乏水源保护、水池经常性清理等管理措施,许多集中式水源源头环境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虽然各级政府加大了污染治理和监测力度,但总体看农村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止。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已经成为威胁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主要因素,且呈不断扩大趋势。为此建议:

  一、整合、规范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集中水利、爱卫会、疾控中心、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力量,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组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议有关方面尽快出台《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严把“水源”关。有关部门应结合供水区域的环境特点与用水现状,进行系统规划设计,选择水量充沛、水质良好、便于防护、周边无污染源的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水源。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检测能力建设,综合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监测,确保农村群众生活饮用水水源安全。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检测项目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检测项目,并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风险评估,各级财政应对此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水源保护。制定科学合理的水源保护规划和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保护水源安全的生物防控工程技术体系,构建生态保护屏障。被开发利用的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应建立卫生防护带,防护带内不得修建饲养场、厕所,不得堆放垃圾,不得用污水灌溉土地,不得施用持久、高残留的剧毒农药等。

  四、建立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农村自来水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应实行专人管理,并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建立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蓄水的水箱、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的配置安装及定期的净化消毒必须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执行,确保供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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