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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实现安全发展

  刚刚过去的2011年,一系列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特别是“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罹难、甘肃庆阳“11.16”校车事故造成19名幼童殒命,生命财产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深重。在深感悲痛之外,我们深感忧虑:还要付出多少鲜血和生命,我们才能走出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年年开,并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包括对违法违规生产的高压监管态势)。但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就遏止不住各行业重特大安全事频发的势头?国家保障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程不可谓不健全,为什么每年总要发生数十起、甚至数百起重大安全事故?每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几乎都随即启动全行业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为什么安全隐患总是难以消除,教训总是难以吸取?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没有在全社会树立起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所致:

  一些地方和部门决策者片面追求GDP总量和发展速度,对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雄心勃勃,而对保障安全发展的“战术要求”粗枝大叶。安全责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快)起来不要”。

  据有关研究,因片面追求GDP、忽视安全生产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大约占生产事故总量的70%以上;

  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依赖技术和装备,一味好高骛远奉行“技术至上”,而忽视了高技术条件下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片面的GDP政绩观支配下,无视生产和工程建设(过程)本身的客观规律,大搞“献礼工程”、“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从而招致极大安全风险等等。

  在以高速公路与高速列车为标志的“高速时代”,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也是惊人的。有数据表明,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以万计,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亿元。

  不仅是经济损失巨大,在一定意义上说,政治上的损失也是非常巨大的。近年来的每一次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和重特大生产事故,除了造成重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以外,还屡屡招致社会上对政府公信力、管理能力的质疑。在社会矛盾多发的背景下,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极易演化为政治话题,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因而,能否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也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能力的重大考验。

  我们认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关系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切身利益,关系民生祸福和民心向背,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采取行业安全检查等紧急措施,亡羊补牢是必要的。但是,要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严峻形势,实现安全发展,不能依靠阶段性、运动性的措施,而必须在各级党政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各业,乃至广大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起安全发展的理念,从明确政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职能、改革和完善监督保障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等更具根本性的方面入手。我们认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切身利益,关系民生祸福和民心向背,是当前最大的政治。

  实现安全发展,不能仅依靠阶段性、运动性的措施,而必须在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各业,乃至广大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起安全发展的理念,从明确政府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职能,改革和完善监督保障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等更具根本性的方面入手,让安全发展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让安全发展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为此,我们呼吁:

  一、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首要的就是要保障生命安全,保障公共安全。

  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党和国家历来都给予高度重视。1996年,江泽民同志就提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著名论断;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讲话中提出“能不能实现安全发展,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更是将安全发展提到了执政兴国的高度。

  我们认为,在当前应明确提出在全党、全国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并将其作为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

  二、明确“保障安全发展是政府的首要职责”。

  政府是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是保障安全发展的主导力量。从本质上讲,安全生产与公共安全是政府必须向公民提供的、也必须提供好的一项服务。因此,有必要明确提出“保障安全发展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安全发展是政府最大的政绩”,明确要球各级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像“维稳”一样下大力气保障安全发展。

  要营造一种迫使各有关责任主体“主动负责”的环境氛围,并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考核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执行“一把手”引咎辞职制度,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置。

  三、下大力气改革现行安全管理体制

  必须下大力气改革现行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管理机构林立、职能重叠、权责交叉,安全管理过程碎片化、责任主体不明确、事故问责难等一再出现的问题,必须尽快得到克服解决。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制。

  建议率先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领域,探索建立大部门管理体制。提高现有的安全协调机构(食品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权威性和实体性,将分散在相关部门中的安全监管职能进行重组、合并,组建“食品安全管理局(总局)”和新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对这两个安全事故重灾区实行全过程、连续性的监管。

  四、完善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

  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制度保障。目前,在一些行业中,还存在着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落后、缺失的现象。以“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为例,此次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与铁路调度部门在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应对失措有关。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适度降低高铁运速、逐步积累高铁运营的管理经验固然是必要的,但如何完善高铁运行的安全技术标准,亦应成为完善高铁管理的当务之急。

  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现实要求,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仅要有安全标准,还要有便于员工学习操作的类似于“学校安全岗位手册”之类的安全指引,以使安全标准得到真正落实。 

  五、开展各行业的安全检查和全民安全教育,提升全社会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变能力。

  7.23事件之后,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铁路部门开展了行业安全大检查。我们认为,在相关行业安全隐患较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背景下,有必要开展一次各行业的安全大普查和安全大教育活动,以真正实现“警钟长鸣”。在一定意义上说,安全大检查应成为常态的、定期的管理措施,而不是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的“亡羊补牢”。

  同时,我们还认为,“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贵在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全民的安全防灾教育十分必要,以使全社会具有相对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能力。建议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公共安全的预防和社会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安全预警、安全教育、安全标准及其执行力度,加强社会教育和社会监督,提升公共安全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救助能力,以及普通居民的应对能力。

  各位委员,发展是第一要务,但人更是发展的目的。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我们衷心希望不远的将来,我们的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大企业,可以不再为了“安全”而下达那种令人心惊的年度死亡指标和死亡率规划!我们坚信,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终将随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在全党全社会的贯彻落实而成为过去。

  (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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