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姚爱兴就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交提案,建议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淘汰高污染车的步伐。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由机动车带来的环境空气污染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数据显示,有近1/4的氮氧化物排放来自机动车尾气,在有的城市,甚至有60%的氮氧化物排放来自机动车尾气。2012年12月,环保部发布的《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显示,中国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中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姚爱兴指出,目前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国家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仅有部分章节涉及,内容不完整、不系统,不能有效地指导和规范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随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化,任务越来越重,专业性越来越强。姚爱兴提出,如果没有专门机构和队伍来负责此项工作,将不能适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任务需要。
姚爱兴在提案中建议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或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机动车污染防治任务和目标,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规范,提升机动车环保管理的法律地位。
建立机动车污染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各省、市、自治区及重点城市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及技术机构,依法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机动车污染对城市大气环境影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控制目标和对策。
建议国家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及政府补贴力度,加快推进高污染车淘汰步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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