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于黄河滩区广大群众来说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同时,由于黄河防洪需要,该地区基础设施和二、三产业投入几乎为空白,滩区经济发展长期停滞,虽然,国家和地方级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采取包括滩区运用补偿等在内的帮扶措施,但制约滩区发展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滩区群众和当地农民收入的差距依然较大。滩区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严重“短板”。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应扶持政策。
一、基本情况
黄河下游滩区涉及河南、山东两省15个地(市)43个县(区),1928个村庄(其中,山东黄河滩区涉及菏泽、聊城、济宁、泰安、德州、济南、滨州、淄博、东营9个市所属的25个县区、 782个自然村,居住人口66.04万人,耕地154.86万亩)。由于受防洪运用的制约,滩区民众生活环境较为恶劣,汛期面临洪水淹没的威胁;滩区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发达、信息闭塞;受开发利用的限制,仍属典型的农业经济,至今滩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仍然较低,是当地生活最难、最穷、最差的地区之一,属贫困人口中的弱势群体,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目前,该区域目前的安全和发展状况,与整个流域及周边地区快速发展的整体态势形成鲜明对照,发展前景令人担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滩区安全得不到保障,洪水威胁仍然将长期存在。根据《黄河下游长远防洪形势与对策研究》,未来黄河下游中水河槽将维持在过洪流量4000m3/s的水平,小浪底按照初期运用方式对入库洪水进行调控后,下游五年一遇、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的洪峰流量分别为8000m3/s、10000m3/s、12370m3/s,对黄河下游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滩区居民只能在洪水高风险中求生存谋发展。
二是安全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土地调整困难、资金不足等诸多原因,造成外迁人口数量不大,滩区已建避水设施少等现象。安全建设滞后的状况致使其中为数不少的离大堤、主河道较近、受淹几率较大的村庄缺乏安全保障。据统计,山东黄河滩区还有336个村庄31.81万人没有避水设施。已建的避水工程普遍存在高度不足、连台不成规模等问题,多数村台整体抗洪能力低。
三是滩区各县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无力对滩区进行基础建设投资,致使滩区不少群众至今仍存在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自1997年以来,滩区治理项目基本停止,国家对滩区的水利建设投入较少,已损毁的不能及时修复,滩区水利设施功能日渐削弱。
四是受防洪运用的影响,滩区的开发利用受限。黄河滩区群众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畜牧业和渔业、加工业发展相对落后,致富门路少,收入水平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滩区经济的发展,与周边区域的差距呈现逐步扩大之势。
二、对策建议
一是国家出台促进黄河滩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政策。除了参照蓄滞洪区运用后的一次性补偿外,国家设立支持黄河滩区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滩区经济发展,尽快缩小黄河滩区内外的差距,确保滩区群众与全国人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编制黄河下游滩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滩区群众最关心的安居、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就业和增收等现实问题。
(一)实施滩区安居工程。编制黄河滩区安全专题规划,加大避洪工程建设投资力度,建设更有效的避水设施;对滩区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规划,对距主河道较近和临河靠堤较近的村庄实施整体搬迁,对滩面较宽且移出堤外耕作距离远的村庄,应采取村庄适当集中,修建整体性好、抗洪能力强的避水大连台进行安置;对滩区避水搬迁安置群众建房予以补助,确保滩区群众安居乐业。同时,控制滩区人口增长,鼓励滩区内常住人口外迁,确保滩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滩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滩区特别是新规划居民点的水、电、路、医、学等配套基础设施,避水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全面改善滩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滩区水利工程建设力度,采用多渠道投融资的方式,以农田灌溉、水土保持为中心,实行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步增长,增加滩区农业效益;建设与防洪相结合的避洪村台和撤退道路;加强滩区土地管理,在保证蓄滞洪容积、符合防洪前提下,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减少洪灾损失。
(三)加快滩区产业发展。加大对黄河滩区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依托黄河滩区生态资源优势,结合区内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将农业生态功能、文化功能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和创意农业转型,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和休闲体验型现代农业,扶持滩区群众就地就业,增收致富。
(四)加大滩区群众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培训、组织、引导滩区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在滩区外的就业能力,以增加滩区人口的机械性迁移,减少滩区人口压力,增加滩区农民收入,为滩区群众自主发展、致富奔康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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