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作为我国林业建设的主力军和骨干,为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基地。经过几代职工60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国国有林场已发展到4855处,经营总面积9.68亿亩,总人口280万人,其中职工总人数75万人,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但是,国有林场在为国家生态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的发展却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由于我国的国有林场是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建设,林场远离城镇,大部分建在崇山峻岭之中,经济极度贫困,职工生活十分艰难。
1、国有贫困林场基本情况。目前我国国有贫困林场数量为3485个,占国有林场总数的72%。贫困林场总人口233万人,占国有林场总人口的83%。据统计,全国有236个贫困林场场部不通公路,里程达2.6万公里,3163个贫困林场8.6万公里断头路急需维修;1595个贫困林场场部及9384个护林站吃水困难或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涉及总人口达150万人;170个贫困林场场部及6474个护林站不通电,涉及10万职工;360个贫困林场场部及10150个护林站不通电话。2012年林场在职职工人均收入仅1.2万元,远远低于全国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4.2万元的水平,仍有不少林场不能按时足额发工资。目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分别有15万人、25万人和30万人,严重影响国家生态建设和林区社会稳定。而重庆75个国有林场中,贫困林场就达90%,同样在通电、通路、饮水、通讯、房屋等基础设施方面十分滞后,严重影响了林场发展。
2、国有林场贫困的主要原因。一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长期以来国有林场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既不能像农民一样有收益权,也不能像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还不能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一样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由此直接造成了国有林场极度困难。同时,我国75%的国有林场是县属林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国有林场发展得到的支持十分有限。二是受国家政策的制约较大。随着林业的主要任务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国家对主要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实行禁伐限伐政策,以公益林经营管护为主的国有林场基本上停止了木材采伐,“守着金碗要饭吃”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国家对国有林场没有出台有针对性的相关政策,各项建设没有纳入各级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路、水、电等基础设施落后。三是人居条件恶劣。大多数国有林场地处偏僻,就医、就学没有保证,人居条件恶劣,难以吸引人才,配置产业要素能力较差,发展多种经营产业的条件有限。
为解决贫困国有林场尽快脱贫,中央财政从1998年开始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林场发展生产。截止2012年度,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0.8亿元,有效解决了国有林场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林区民生显著改善,职工收入和素质明显提高。但是,由于中央每年安排的扶贫资金总量较少,增幅较慢,距离国有林场整体脱贫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与新时期国家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更有很大的差距。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将国有林场扶贫纳入国家扶贫规划。进一步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扶贫工作,将国有林场扶贫作为国家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提高国有林场扶贫工作的成效。
二是建议建立完善的中央财政支持体系。建议从2013年度起,中央财政和省(市)级财政要把国有林场扶贫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中,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总量增加到50亿元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省(市)级财政按20%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