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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建设的建议

  建议: 

  1,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加快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建设。在推进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其实,推进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建设与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建设,这两者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因为不少文化大家就是教育大家,很难截然分开,两者同时推进,正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可收相得益彰之效。 

  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牵头起草《国家文化荣誉奖管理办法(试行)》和《首届国家文化荣誉奖授予工作方案》的同时,积极考虑国家教师荣誉制度的具体建设问题,委托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专门研究,尽快将工作重点转到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建设上来。一旦国家文化荣誉制度正式建立,开始评选国家最高文化荣誉奖和国家文化贡献奖,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就应同时筹备建立。 

  2,关于国家教师荣誉制度的框架与内容设计,建议明确几个基本问题: 

  一、奖项名称。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名称拟定为:国家最高教育成就奖;第二层次为教师国家成就奖。建议后者教师国家成就奖以陶行知之名来同时标示,以教师国家成就奖奖名后括弧加陶行知奖的形式,即“教师国家成就奖(陶行知奖)”体现,以表达我们对陶行知这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毛泽东语)的敬爱,对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尊重,对教育工作者人生价值取向的正确引导。享誉世界的中国近现代教育家陶行知是教师的楷模,曾被毛泽东誉为“伟大的人民教育家”,被郭沫若誉为“两千年前孔仲尼,两千年后陶行知”,被日本知名学者斋藤秋男誉为“中国现代教师之父”。近年来,温家宝同志多次提及陶行知的事业、思想和人格精神,称赞“陶行知先生当年倡导的‘捧出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崇高精神,这种平凡而伟大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陶行知的教育理论“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以及“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教师的成功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学生”、“在教育界,有胆量创造的人,即是创造的教育家;有胆量开辟的人,即是开辟的教育家,都是第一流的人物”等教育名言,对于鼓励教师终生从教,开拓创新,成为一流的教育家,建设教育强国,仍有重要的作用。以陶行知的名义来同时标示命名教师国家成就奖,最为合适不过。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的“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建树卓越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在坚持以政治表现、思想品德、成就贡献和社会影响作为衡量标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前提下,国家最高教育成就奖授予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建树卓越,堪称楷模,社会公认,具有崇高声望的旗帜性人物;教师国家成就奖授予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贡献杰出,造诣深厚,品行高尚,有重大影响的领军性人物。 

  三、名额及评选周期。国家最高教育成就奖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且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确保人选质量;教师国家成就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一般不超过10名。 

  四、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表彰大会应请国家主席为国家最高教育成就奖获得者颁奖,请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为教师国家成就奖获得者颁奖。奖章、证书的规格、式样、质地和奖金数额以及获奖者待遇由国务院确定。奖章可采用贵金属等材料制作,奖金可参照国家科技奖发放,国家最高教育成就奖奖金500万元,教师国家成就奖奖金200万元。表彰奖励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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