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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勋武委员:关于继续帮助欠发达地区化解省属高校债务的提案

   近年来,高校债务问题始终困扰着各省省属高校的发展,巨额的贷款和利息支付带来了较高的财务风险。以甘肃省为例,截至2009年底,全省高校银行贷款债务余额56.29亿元(不包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其中:锁定省属本科高校银行贷款债务余额48.43亿元(不包含日元贷款)。

  2010年国家启动地方高校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出台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教〔2010〕568号),各省根据财力许可研究化解债务工作。以甘肃为例,基于财政困难的实际,决定优先支持和帮助12所省属本科院校化解银行贷款债务。三年来,中央和甘肃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化债资金12.16亿元,引导高校偿还贷款本金6亿元,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高校债务负担得到减轻,正常运转得到保障。截至2012年底,甘肃省属高校银行贷款余额为53.15亿元(不包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其中,省属本科高校银行贷款债务余额为38.97亿元(省财政锁定剩余债务余额30.16亿元,2010-2012年新增银行贷款8.81亿元)。

  虽然甘肃省高校化解银行贷款债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高校债务余额较2009年有所下降,省属高校化解银行债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大大提高,但由于各高校原有债务负担沉重,经费收入增长仍难以满足相对刚性的学校发展规划需求,目前部分高校财务风险仍然相对较高。为应对债务压力,一些高校不得不压缩科研与业务经费,特别是教学一线院系的经费,这使得许多项目不得不缩减。比如,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实际操作能力缺乏的问题,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实习教学环节经费严重不足,主要源于债务压力导致各学校将实习教学环节经费一压再压。同时,由于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大,大量资金涌向基建项目,部分高校为了维持其他项目的开支而开始限制专职教师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的提高,这使得学校日渐失去人才吸引力,一批优秀骨干教师流失,从而使教育质量大打折扣。高校债务成为影响高校教育水平提高的因素之一。如:截止2012年底,西北师范大学银行贷款余额9.32亿元,每年仅债务利息支出约6000万元,占其教育事业收入的40%;兰州交通大学银行贷款余额5.61亿元,每年债务利息支出约3600万元,占其教育事业收入的20%。沉重的债务利息支出挤占了学校用于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和教师职工福利待遇的经费支出,不仅不利于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导致了人才的流失,直接影响了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化解高校债务,对于欠发达的西部省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靠地方财力很难做到。为此建议中央财政继续实施化解省属高校银行贷款债务工作,同时实事求是地研究调整地方配套比例,防止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地方财力不足,配套能力弱,在化解地方高校债务工作中形成事实上新的高等教育差距拉大的问题,促进欠发达省为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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