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看,乡村医生队伍将长期为农民群众服务。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农村公共卫生明显加强,患者负担明显降低,医疗行为更加规范。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和发展问题备受关注:一是乡村医生的身份还是农民,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等福利待遇。二是随着医改的推进,村卫生室正在逐步纳入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结束以药养医的历史,作为仍然是大多数村卫生室投资主体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必然大幅下降。三是乡村医生的退休保障仍未落实,更令乡村医生顾虑的是无法避免的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无力承担。这个局如果不能有效破解的话,刚刚起步的一体化管理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很有可能不能维持。强推下去,可能会导致农村基层卫生的服务网底破裂。为逐步解决这一“困局”,特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确立政府主导的建设责任。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村卫生室主要由政府举办的主体责任,尽快把对村卫生室建设的历史欠债补上。让乡村医生看到前途和路径,自觉配合医改。
2、全面整合保障待遇的各类资金。把各级财政安排给所有乡村医生的资金整合起来,集中安排定额到县;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各种补助标准;分年提高一般诊疗费;允许聘用在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的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对卫生室的运行经费给予补贴。
3、努力打通乡村医生的出入口通道。疏通队伍出口,解决老有所养。对60岁以上的老乡医,建议参照小集体职工退休安置办法,纳入社保体系,退出医疗行业;对已经不具备执业条件的乡医,要依法或通过考试淘汰。对剩下的乡村医生,以县为单位核编,以省为主,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外聘用制职工,聘用在村卫生室执业,落实相应待遇。并每年拿出名额招录执业助理、执业医师转编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