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利益诉求分化明显,在国际贸易、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知识产权问题更加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兴行业,知识产权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专门将知识产权人才列为战略性急需紧缺人才。但目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不少瓶颈性问题,尤为突出的是国家层面至今尚未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其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并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缺位,与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的现状极不适应。近些年,随着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迅速壮大。据保守测算,目前,全国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信息服务、专利价值评估等业务的专业人才数量约有几十万人。而这只庞大的专业人才队伍却没有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加以管理和激励,直接影响了整个队伍的稳定性,并导致知识产权人才成长慢和流动难等诸多问题。
二是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缺位,不利于人才队伍规范健康发展。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评价体系,社会公众普遍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缺少认同,从业人员缺少荣誉感。同时由于没有发展目标,缺少机制激励,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选拔难度较大。而与此同时,社会上的一些不规范的机构和组织,利用市场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旺盛需求,举办所谓的、不规范的“国家统一职业培训”并颁发证书,对用人单位选才用才和人才的自身发展都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是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缺位,严重地制约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而直接影响到我国企业、产业和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壮大。知识产权是企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由于缺乏国家评价体系,企事业单位内的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不愿意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因无法得到认可,不愿意留在企事业单位而转入中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培养了人才,但留不住人才,这对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响。
四是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缺位,给人才流动造成了障碍。由于缺乏具有公信力的国家评价体系,公众在选择知识产权服务时没有专业水平参考标准,难以及时找到合适的专业服务人员,有时甚至因此贻误时机造成损失。同时由于评价体系缺乏,企事业单位在选人过程中难以把握标准,造成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流动困难,用人成本增加。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规范健康发展,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和快速成长,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和管理机制和环境,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的要求,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设立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序列,使知识产权专业成为职称评审中的一个独立领域。将全国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并针对用人单位不同,将该专业人才序列分为管理系列和服务系列两大类,分别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中介机构服务人才纳入其中。自2006年以来,上海、河南、江苏、安徽、湖南、江西、深圳、武汉、杭州等省、市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开展了专业职称制度试点工作,极大地调动了知识产权人才的积极性,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获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同时也为在国家层面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推行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职业水平资格考试,为企事业单位输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日本自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之后,面临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需要。这些人才既要熟悉企业内部管理,又要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一般的专利代理人和律师都难以胜任。因此,自2008年起,日本正式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国家资格制度,对人员进行分级资格评价。至2010年7月,资格考试已举行6次,参加考试的人数近7万人。这一做法得到了日本企业的普遍认可和欢迎,并引起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度关注。日本的制度实践,已经为我国建立相应职业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这一做法十分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继续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规定授课时限和内容,建立课程体系和系列教材,同时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试内容。通过继续教育,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及时挖掘高水平高质量的技术成果迅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创新人才队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