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行国家补助标准为530元/人(其中中央424元/人),根据近年来实际建设情况调查该投资补助标准偏低。其原因:一是由于“十一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基本上是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解决的主要是地势及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人口较为集中、水源有保障地区,当前实际余下的不安全人口多处偏远山区。加之我市地质地貌结构复杂,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地势起伏大,农户居住分散,实施集中供水管网沿线长,工程量较大,因此解决难度更大。二是近年来饮水管材、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等大幅上涨,根据目前市场价测算,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人均投资标准约800元—1000元左右。因此,按照目前530元的人均补助标准已出现较大资金缺口,依靠农民自筹解决难度较大。为此,建议国家提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人均补助标准,加大对我市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2015年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