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与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日益高涨,政府提供的体育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增大,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匹配,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大众化、制度化程度还远远不够。
如何 “以人民群众的幸福为本”,真正转变体育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工作模式?围绕体育工作“转型”,民进广州市委组成调研组,在分析近年来有关政府部门预算数据及有关民意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会内外专家、体育官员多次座谈讨论,先后实地考察了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及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的广东省中山市、山东省烟台市、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的群众体育工作。调研形成的报告和有关建议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现实意义。调研认为,我国体育工作现存以下普遍共性问题:
1.主体缺失,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高,但参与度普遍较低
中山市、宁波市北仑区等地体育部门所属场馆定期开放的实践表明,群众性体育场地、设施“求大于供”,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热情不断高涨。另据2012年8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有关数据显示,珠三角居民表示“有兴趣”到体育场所运动的人为62%, 广州、深圳两大城市中,65%的人表示“有兴趣”到体育场所运动,比例在各类型城市居民中最高。但是,相比不断高涨的群众健身热潮,广东各地镇区居民多达47%却表示“从没去过”体育场所运动,而即使是在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从没去过的人也接近40%。30%珠三角居民认为本地“场馆少”且“收费贵”,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居民更认为“场馆少”。
多地考察情况一致表明,一方面各地逐年增加投入财政资金兴建体育场馆设施,且利用率较低;另一方面,群众体育活动所需场地越来越得不得满足。
2.“体育场馆相对过剩”现象较为普遍
以广州为例,原有体育场地设施1.8万余处,亚运会后又崛起大量新型体育场馆设施,但多数大型体育设施的设计标准和用途主要是面向竞技比赛,观众席和公共空间较多,可用于群众体育的空间不多,健身功能严重缺失。因其面积大、耗资高、维护难、利用率低,有的甚至长期闲置或靠财政长期“供养”。为此,形成了体育场馆大量闲置、老百姓又没有足够的健身场所的“体育场馆相对过剩”现象。此现象尤以经济较发达地区为甚。
3.政府指导群众健身的作用发挥不够
首先,社会体育指导队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截止2010年,广州市发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16000多名(每万人超过20名,居全国前列),因没有建立相关“体育公益岗位政府采购”机制、没有制定规范的管理、激励和奖励制度,上岗率极低。此外,社区体育志愿者队伍规模较小,服务面较小、服务群体较少。
其次,群众对体育部门的满意度较低。调查数据显示,政府对本地群众体育运动的扶持工作,粤西居民不满意度接近40%,粤东、粤北居民不满意度也分别高达35%、36%。对政府的体育扶持工作,年轻人的不满意度为36%,高学历者的不满意度高达42%。
4.群众体育的基础工作不扎实
各地体育彩票公益金明确的“60%用于群众体育”的使用方向得不到应有的落实,挤占、挪用现象严重。除深圳外(2010年6万人,2012年10万人),各地居民体质测定面远远不够。体质测定信息用于指导群众身体锻炼的功能开发更远远不够,群众体育服务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较低。
体育工作存在以上四个普遍共性问题的实质是:重奖牌,轻体质;重精英,轻群众;重政绩,轻实效。没有找准“以人民群众的幸福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目标。
首先,工作落脚点有失偏颇。一直以来各级体育工作没有把“增强人民体质”放到应有的核心地位,体育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一直是竞技体育。各级体育部门以竞技运动员的选材、培养为工作起点,以运动训练、竞技比赛为核心工作环节,形成了稳定、成熟、以奥运金牌为最高战略的体育工作程序和机制。与此同时,没有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体质测定、人民身体锻炼、人民健身指导被各级体育工作排斥在核心工作程序和机制之外,人民群众的健身锻炼乃至身体发展,从政府层面被“挤”到了边缘,从组织层面被“甩”给了民间,从科学层面信靠给了“自然”。
其次,科研方向有失偏颇。中国体育科研工作的重心是争锦标、争奥运金牌。侧重研究运动员选材、运动技能、运动技巧、技战术以及体能、材料器材、心理素质、文化环境等方面,而对通过运动的手段使人的运动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保持健康、增进活力和抵御疾病,使人通过运动得到体质的增强、精神的愉悦和社会关系的和谐,等等方面的研究严重滞后于欧美,甚至落后于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
再次,考核评价有失偏颇。因缺少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难以落到实处。考察情况表明,只有广州、深圳等少数城市能够做到“定期公布全民体质状况”,多数城市对《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定的目标和要求显然没有达到或根本无从评价。金牌至上的政绩观不利于建立完整科学的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级运动比赛中拿金牌成为考核体育部门领导甚至考核地方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由于认识的偏差、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驱动,群众体育在体育工作考核中的地位和权重极低。
二、建议与对策:
1.稳步推进,建议体育工作转型总体上分三步走。
第一步,在“十二五”期间,扩大居民体质测定面,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档案,促进政府体育部门所属、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定期免费开放,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的政府购买制度,优化、统筹全民健身设施设计标准和配置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资本创办健身产业。与此同时,优选、精选政府扶持的竞技体育项目,支持扶持民间资本投资专项竞技俱乐部、兴办各类竞技体育产业。
第二步,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扩大居民体质测定面,加强以运动处方为主要内容的群众体育科研,订立政策规章强化政府体育部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对群众健身活动的指导,促进各类体育场馆进一步开放,使体育部门人、财和考核等工作逐步转变为以群众体育为核心,初步建立以群众体育为核心的服务型体育管理体系。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精选有限的竞技运动项目予以扶持,大力推进竞技运动市场化、产业化。
第三步,到“十四五”期末,进一步扶持民间资本投资、运营竞技俱乐部,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前提下,除极少数竞技项目予以财政补贴外,各级政府财政不再投入到具体竞技体育学校、项目和队伍,不再用财政资金承办各级各类竞技体育比赛。政府体育部门转型为以群众体育、大众健身为核心的服务型公益机构。大力扶持、促进民间资本投入群众体育活动、大众健身设施、举办和运营健身产业。
2.加快推进政府体育部门的职能转换和深化改革。
第一,统一思想,明确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是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新方向,切实转变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以人民群众的幸福为本”体现到政府体育工作规划制订、工作实施、资源配置、工作评价等各个方面。
第二,逐步改进体育部门的组织和人才结构,提早考虑并规划人力资源重新配置,加强业务转型培训。
第三,加快制定和完善转型期新的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建议制定《全民健身工作评估标准和细则》,对各级政府部门实施全民健身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为确保全民健身的“三纳入”(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建议制订《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群众体育项目支出使用范围,使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真正用于群众体育而不是被挤占、挪用。
3.研究制定《公共体育(全民健身)设施设计规范》。
从规范设计标准入手,逐步理顺体育场馆竞技比赛功能和健身功能之间的矛盾。根据现行《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和评定》不适用于群众体育、大众健身功能的情况,建议制定《公共体育(全民健身)设施设计规范》,为新建和改造群众体育、大众健身场所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功能标准。
4.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强对群众体育活动的指导。
为确保基层全民健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议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的政府采购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放工作津贴。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义务开展健身辅导,初步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各地可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
5.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贯彻《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进一步加大居民体质测定面,科学评价城乡居民体质状况,通过创新各种奖励手段提高城乡居民健身参与度;有条件的城市可实行集体质数据、场馆门票、政府补贴或其他居民福利于一体的“市民健身卡”制度,以有效统计体育人口、科学收集和使用体质测定数据、引导体育消费、指导大众科学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