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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恭达委员:关于“网页弹出式广告”监管的提案

  我国新一轮“依法治网草案”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此,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依据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于网络的未成年人保护、商业信息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保护、计算机安全等都将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一个新的跨越。然而,就目前而言一些具体计算机安全问题亟待我们关注和重视,其中“网页弹出式广告”就是一个网络“毒瘤”,必须尽快解决。

  所谓“网页弹出式广告”是指当人们打开或正在浏览某网页时,网页会自动弹出一个很小的对话框,有的对话框还在屏幕上不断盘旋、或漂浮到屏幕的某一角落。当你试图关闭时,另一个会马上弹出来,这就是互联网上的“弹出式”广告。

  上网频繁使用的是微软操作系统自带的浏览器:IE。弹出广告的原理也是利用浏览器的IE内核来调用IE窗口,即便你开机不打开浏览器也会弹出非法网页。浏览器漏洞很多,到今天微软还在更新补丁弥补漏洞,其他非IE浏览器大部分也是基于IE内核的。IE由于自身的脆弱很容易遭到劫持或者自动关闭,因而最容易出现问题。经常被病毒木马、非法插件、流氓软件、间谍程序、恶意代码、广告软件等劫持,还会出现IE主页被修改、不断跳出非法网页等现象。

  电脑里安装瑞星防火墙、360安全卫士、QQ电脑管家、金山杀毒等杀毒软件.也无法阻止非法网页的弹出。安装所谓安全浏览器且不断设置浏览器广告猎手也没用。即使浏览器关闭着也会自动打开一些莫名其妙的网站。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弹出的窗口”不仅“被阅读”,而且还夹杂着很多低俗的内容、甚至有很多不健康的内容,有的虽然是一些新闻、娱乐、体育等项目,但是可以链接到一些内容不很健康的网站,由于它的“弹出”是随机的、没有任何选择,因此对未成年人危害极大,所以我们建议。

  一、制定有关网络广告的法律

  由于“弹出式”广告是一种非法的侵权行为,不能只依靠行业的自律,有必要制定行政法规规范网络广告的形式,维护用户的合法权利。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只是载体的改变,因此,仍然要遵守传统法律框架下对广告的管理。建议制定一个行政法规规范网络广告的形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利。

  二、建立健全工商监管体系

  成立“网络广告监察队”,组织一批既熟悉广告法律法规又懂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人才来监管网络广告。主要任务是审查、登记网络广告,监督网络广告在互联网上的发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清除网络广告污染,使网络广告随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而健康有序地快速发展。

  三、发动网民及时举报

  加强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多宣传引导网民,使其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鉴别能力。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监督举报作用。设立全国性的举报中心,24小时工作等,为网民提供有利于监督举报的渠道,并将相关处理结果公布在举报网站。采取一定奖励措施,调动网民举报的积极性。

  四、运用技术手段推动监管工作

  对网络上种种行为的规范很多还需要借助于技术手段,因为仅仅有法律的禁止、自律的约束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法律的适用、监管和自律的进行在很多情况下还必须倚靠较高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采用第三方服务器的方式进行监管,服务器软件除了可以检测到浏览率外,还可以检测违反国家规定的“弹出式广告”,如烟草、色情或暴力等。

  建立一个网络广告跟踪系统,通过网络爬虫对网络中的敏感关键字及其图像、声音进行识别,做出定性、定量的分析,同时对违法、违规广告案件进行处理及执行过程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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