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慈善事业失范现状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相继成立、慈善捐款日益增多,中国的慈善事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频频爆出的慈善事业失范事件,使原本发展艰难的中国慈善事业雪上加霜,公信力危机弥漫于中国慈善领域。
2001年末,曾经被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中国妈妈”胡曼莉,盗用慈善组织“丽江妈妈联谊会”的名义不断地为自己谋取私利,经过“美国妈妈”长达七年的上诉,最终于2007年被告上法庭。2002年,山东菏泽市一民办孤儿院院长董玉阁因涉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从一个被树为“慈善典型”的女性沦为罪人。2004年轰动全国的“西安体彩事件”中,彩票承包商负责人杨永明、原西安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因造假、受贿等分别被判处19年、13年,6名体彩管理干部全部被判刑,社会一片哗然。2006年,因华侨捐赠情况出现的“黑洞”,广东省政府不得不对全省的华侨捐款及相关使用情况进行普查。2011年,“郭美美事件”使中国最大的非政府组织中国红十字会备受质疑;同年,无锡尚德电力一张1500万元的虚假捐款发票使中国第二大慈善机构中国慈善总会卷入争议;“黄河女儿雕塑”事件把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带入公众视野。2012年媒体接连曝出以下丑闻: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涉毒被刑拘,仁爱基金捐劣质自行车,浙江苍南社会福利院铁链“拴养”儿童,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陷入“提成门”,湖南省凤凰县学生营养午餐大缩水,合肥儿童福利院被曝用捐款买奔驰,中华儿慈会被爆48亿元去向不明,中国红十字会被爆购买多栋别墅。尽管后三个事件被曝者竭力澄清,但公益机构负面新闻频发,正如多米诺骨牌崩塌,中国慈善事业的信誉度陷入历史最低点。
中国慈善业的失范,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公众的热情,伤害了热心人士的爱心,使公众丧失对慈善事业的信心。郭美美事件发生后,民间对慈善组织的捐款大幅急降了近90%。另据2012年4月5日的新浪财经讯:“福布斯中文网近日公布了2012年中国慈善榜,受慈善丑闻使捐款额骤减影响,100位上榜企业家(企业)现金捐赠总额为47.9亿元,同比去年下降41%。中国慈善榜入围门槛也由去年的1400万元降低至今年的1000万元。这与2011年慈善行业捐款额大幅下降的趋势相同。”
二、治理慈善事业失范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慈善事业需要法律的约束与保障。中国现行的对公益组织的法律约束和法律保障已不适应目前的社会状况,也不适于中央提出的“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1.我们应该有一整套法律体系来规范、扶持公益组织的活动,保障它健康运行。2.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使善款能得以善用,这是慈善立法的重要价值追求。3.“慈善事业促进法”应保证,慈善资金的使用体现捐赠人的意愿,以及便于对慈善资金的使用进行考核等。
(二)对慈善机构进行有效监督
首先,社会公众是捐赠的重要主体,应赋予公众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权,促进慈善组织内部财务规范化运作。其次,政府应加强对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民政部门、税收机关可通过不定期的查账等方式,对慈善组织年度收入、支出明细账、工作人员薪酬、资助计划及具体受益人身份等情况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规筹款、非法挪用基金等情况,有权吊销其执照,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惩处。最后,检察机关对违法的慈善组织及行为人予以司法监督。为防止管理人错误管理、转移资金,甚至欺诈行为,保护不特定受益人权益,应该赋予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慈善组织行使监督权。如果由于慈善组织管理人的不当行为造成公益财产损失,检察院可以提起诉讼,并且要求予以赔偿,而赔偿的款项可由检察院负责追回并还给慈善组织。
(三)政府要准确自身定位
政府应转变观念,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让慈善组织自主决定其管理方式、人员编制和财务运作,逐步培养和提高社会自我治理的能力。同时,在税收方面,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各类慈善组织的发展:一要对慈善组织税收减免资格实行“特许制”。慈善组织到民政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经税收机关审核通过,可享受免税资格;二要建立统一的捐赠税收减免体系。
(四)积极营造慈善文化氛围
进一步培育、完善、弘扬慈善文化,一要挖掘传统文化中的伦理道德精神,整理传统慈善文化内涵,中国古代民间存在着一些民间自发地的慈善行为,如灾荒年间,一些富人开仓散发粮食给乡民等。二要强化时代精神中的慈善文化色彩,弘扬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三要借鉴西方慈善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培养中国慈善文化的氛围。四要大力培养公众的慈善文化修养,让公众认识、了解、关注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慈善文化的良好社会基础。
(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应尽早出台《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一是注重对慈善捐赠资金使用信息的披露,披露内容应覆盖接受捐赠资金的受益人、资金数额、资金用途、项目建设情况等;二是注重提高信息披露频率,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三是注重拓宽信息披露渠道,保证信息披露的广泛性。改变现有仅仅依靠慈善组织各自网站披露信息的单一渠道,积极的与网络、电视、报纸、期刊等各种媒体开展合作,设置专栏,拓宽披露范围;四是注重提高披露信息的价值,保证披露信息的有用性,如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加强对慈善捐赠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的统计与分析,不能仅仅停留于简单的罗列、笼统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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