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已经明确,打造城市群是我国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主要方式,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主体形态。因此学习贯彻十八大,推进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摆在我们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的今天,我们究竟需要一条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关乎发展、关乎民生、关乎民心。
首先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必须逐步改变传统的增长导向型城镇化模式,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关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而其中同步推进城市文化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因为它正符合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下的城市化进程中尚且存在某些不和谐因素,许多地方的城市化只具其表、不具其里,其中忽略文化建设的问题尤其突出。城市是人类物质、精神和制度文明的结晶,城市化水平,是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更重要的,由于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中心,所以城市化水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制度文明、社会组织程度以及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和城市文明程度地不断提高关系到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质量。
为此我们慎重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注意:
一、在城市化进程中,要认真落实各地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地方传统文化面临的解构和破坏。
长期以来,人们对城市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传统文化会阻碍城市化,这是很多地方把包含传统文化的建筑看作是城市发展的“负担”的理由。其实城市化和传统文化并不矛盾,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的思维方式是不恰当的,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应建立在对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之上,因此,对于优秀的传统文化一定要传承和保护。城市化虽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城市化没有固定的模式,每个国家的城市化都应与本国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也一样。优秀的文化遗产,尤其是富有特色的地方传统文化是具有重要价值的,今天的城市化更需要传统文化的发展,并且传统文化应成为城市化的推动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持城市化和城市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步发展,建设宜居城市,为新型城镇居民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新型城镇化离不开一大批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为,文化设施的根本作用在于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推动服务经济的转型发展,这也正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放眼国际,国外许多知名的艺术文化场馆其建筑本身往往具有一定的标志性和历史文化底蕴,因此各地在城镇化建设中要注意盘活当地的文化资源,善于利用原有的建筑设施或人文景观,营造经济扶持条件和宽容环境,通过规划改造和结构加固,建成与新型城镇相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学校、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文化街、城市旅游景点等,以满足人们文化娱乐和开展其他文化活动的需求,同时提高文化设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加快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集聚有效资源,建设文化功能平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文化资源、文化生产、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领域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促进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在城市社会发展中要体现文化多元性和不同城市的文化差异,避免千城一面。各地应该结合各自的文化优势发展城市文化产业,包括各类艺术节和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因为只有发展具有独特的、地域的、民族的文化,才有可能进一步增强当地的文化优势,增强新型城镇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的“申遗”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地方将“申遗”作为大力宣传本地文化的有效途径。这确实是一个可喜的现象。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把这种热情付之于行动,用在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具体项目上,只有这样我们的城镇化建设才会有声有色,我们的新型城镇居民才会充分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和传统文化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无穷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