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我国软件产业起步较晚,多年来,国外软件所形成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壁垒使得国产软件一直处于弱势。“十一五”期间,在“核高基”国家重大专项的支持下,在国家正版化政策的带动下,我国软件产业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我国软件产业的产值由2001年的750亿元跃升到2012年的2万多亿元,增长了几十倍。但从软件产业整体发展情况来说,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整体发展水平较低。我国软件产业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只有18%,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在60—80%之间。与我们观念上“重硬轻软”有关。在信息化社会的背景下,作为信息产业核心的软件产业,其发展水平的落后将直接制约其他各个产业的发展。
2、软件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我国软件行业中,能与一流跨国公司同台竞技的大企业很少,软件产业前百家企业收入的总和还不及IBM一家企业,国内软件企业平均每家从业人员不到100人,99%是中小企业。
3、软件盗版现象依然很普遍。特别是终端用户使用未经授权的现象仍很普遍,甚至国有企业存在普遍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中国软件产业想要赶超发达国家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软件产业发展一个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4、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发达国家对我国软件产业进行技术封锁,特别是在系统支撑软件方面,国产软件存在明显缺陷。目前国内各类用户对国外软件的过分依赖,使我国的信息安全方面存在着重大的隐患。
5、软件安全隐患严重。目前,我国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隐患是多方面的:其一,敌对政府、恐怖组织、商业间谍、内部不法人员、外部非法入侵者等对各类系统主动攻击,此类威胁目标针对性强、破坏性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甚至存在军事目的。其二,系统软件有意为之。目前,不能排除某类软件在开发时有意留有漏洞,以便在需要时进入信息系统,随时提取相关信息数据。其三,用户随意安装、运行各类应用软件、访问各类网站信息,这类行为不仅影响工作效率、浪费系统资源,而且还是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进入系统的主要原因和途径。其四,系统软件的复杂性、人为事故、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等也会对系统造成破坏。
本案建议: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软件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的制高点,直接关系到产业结构调整的成败,甚至关乎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安全。发展软件产业,扶持国产软件,意义深远。
当前,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使全球软件技术和产业格局面临着新一轮的变革,为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追赶和跨越带来了重大机遇。我国需要快速解决研发投入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完善、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等短板问题。否则,我们将输在新一轮竞争的起跑线上,在未来20年继续陷入受制于人的泥沼。
纵观发达国家软件产业发展历史,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自主创新和发展外,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全社会的共识。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带头大规模使用国产软件。国产软件具有国外软件无法替代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尤其是政务系统、国防军工以及核心要害部门,必须无条件使用自主开发的国产软件。安全便捷的国产软件,一方面是信息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国产软件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市场环境的需要,同时符合中央提倡力行节约的基本要求。国产软件厂商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已经开发出了大量符合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用需求的软件产品,并得到广泛应用。所以,在政府采购方面,应该理直气壮提出优先采购甚至必须采购国产软件的要求。同时政府应带头使用国产软件,同时带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使用国产软件。
第二,加强产业政策支撑,快速做强做大中国软件产业。政府应该选取拥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的国产软件,加大对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研发和创新方面的支持。增加对国家“核高基”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环节,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
第三,加大软件正版化推进力度。建议有关部门设计制作“正版软件标识”,所有软件厂商把该标识嵌入到产品中,用户可随时知晓自己所用的软件是否为正版,查处盗版软件的工作效率也将得到有效提升。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建议办理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