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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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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商报讯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送水后,对湖北粮食主产区江汉平原有何影响?国家应如何对“受损区”进行补偿?昨日,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言,国家应建立汉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旱情将加剧,农业成本增加

  2009年,国家提出“千亿斤粮食增产计划”,为响应号召,湖北也提出了“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其中85%的重任落在境内汉江流域,汉江流域在实现国家“千亿斤粮食增产计划”中,肩负了8.5%以上的重担。

  “中线工程一期多年平均调水量95亿方,丹江口水库下泄总水量大减。”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认为,近年受全球变暖影响,汉江流域来水量减少,汉江中下游地区出现严重干旱,调水后约近1/4的水流向北方,如考虑二期调水,则调水比例将达到多年平均经流的1/3,将加剧中下游水资源供需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举例说,湖北在江汉平原推广种植“双季稻”,因为水资源较丰富,没有太大问题,而向北送水后,引水成本就会增加,对推广种植“双季稻”产生不利影响。

  南水北调后,江汉流域农业灌溉保证率降低,自流灌溉部分闸涵和相当数量的农业电力灌溉机井也将报废,按原枯水设计的农业取水泵站也要改造。王红玲认为,国家应出资改造或者新建一批农田水利设施,保证汉江流域粮食生产安全。

  建汉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农业,只是南水北调对汉江流域影响的一个缩影。周洪宇认为,调水对汉江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建议建立汉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周洪宇建议,国家以汉江流域作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参照丹江口库区编制实施《汉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以同样的中央投资补助比例(84%)安排支持汉江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实施水土保持和生态隔离带项目,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湖泊综合治理和湿地保护等方面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善汉江流域生态环境。

  他还指出,将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区”纳入生态补偿的范围。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因调水后影响的税源损失和治理生态环境所增加的财政支出,由“受益区”通过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每年给予“受影响区”补偿。

  同时,进一步丰富补偿内涵,将可持续、可再生的新技术和智力支持作为补偿项目,构建“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作者:记者 王碧涛     责任编辑: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