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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小产权房不违反宪法,推动城市化进程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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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周六上午表示,小产权房不违反宪法,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前些年政府保障性房供给的不足,对城市化进程起了积极的作用。

  蔡继明在其议案建议信息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宪法,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农民的土地,然而小产权房是住宅,不是公共利益,就不一定要建在国有土地上,不一定要把它征收国有土地才能够合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产权房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却违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这是整个法律体系前后的一些矛盾。

  蔡继明还表示,小产权房为城市中低收入的居民、外来的务工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廉租住房。它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前些年政府保障性房供给的不足,对城市化进程起了积极的作用。“如同当年的家庭联产承包也是违法的,然而恰恰是这种违法的行为逐渐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并为此修改了宪法,对于小产权房我也觉得应该本着一种改革的精神来处理。”因此,蔡继明此次“两会”将会提交关于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整治小产权房的建议。

  会后蔡继明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就意味着小产权就要合法化。但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各部委对于在售在建的小产权房立即叫停,蔡继明认为,在完整的改革方案没有出台之前确实不能一下放开,因为有小部分小产权房确实是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

  “不是说把现有的(小产权房)变成国有的,以后就不许再建了,那显然不符合中央改革的精神”,蔡继明强调,只要集体土地可以进入市场,那么农民自己开发的小产权房也就是合法的。他还表示,目前北京、上海等地的集体土地建公租房实际上已经实现突破了。

作者:     责任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