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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宪立法保障节假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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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节假日的安排都是全民关注热点,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说,法定节假日的选择和相关天数的确定,既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承载能力,又涉及到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和切身利益,很难形成举国一致、人人都满意的制度安排。对此,他提出了关于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国性节假日依宪立法的议案,建议对节假日进行立法。

  代表建议对节假日立法

  “今年除夕不放假,很多人都有意见,引起了很多人的批评,这个问题国务院是知道的,春节过后就召开了座谈会,当时我参加了。”蔡继明说。

  对假期每年的变化,不少市民不理解。“我国迄今为止形成的各种"法定"纪念日和节假日,是由不同机构确定的。”蔡继明说,像10月1日国庆节,1月1日为新年(元旦),这是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定的,当时决定的是国歌、国名、国旗。五一国际劳动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这些节日是当时的政务院订的,这都是纪念性的节日。而清明节、中秋节以及端午节是2007年国务院订的。教师节、老年节以及前不久确定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

  蔡继明说,这次他提出了关于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国性节假日依宪立法的议案,准备联合一些人大代表签名 ,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的常委会就全国性节假日依照宪法立法,依法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假日法,这样每年就不需要改了,把法定节假日就写在日历上,每年公布的日历就注明了。

  带薪休假没落实好是关键

  在蔡继明看来,目前之所以节假日和双休日变成了旅游日 ,主要是因为带薪休假没有落实好。蔡继明说,现在市民为什么对假期制定这么不满意?是因为我们国家带薪休假推行比较晚,1995年写进了劳动法,真正的实施是从2008年开始的,2008年到现在才6年的时间,到目前为止,根据总工会以及民政部公布的调查结果,50% 落实带薪休假。要说从制定法律到实施时间不算长,能落实 50% 也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不过这样普通的公众如果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那么他们就想通过法定假日来满足这种需要。

  “这样一来法定节假日变味了,双休日也变味了 ,双休日不是休息日了,成了旅游日了 ,不是休息了反而受累了 ,这样就一部分人满意一部分人不满意。”蔡继明认为,之所以看起来有些乱,就是因为带薪休假没有落实 ,导致了一些调整,所以除了刚才说的通过立法的方式把节假日确定下来以后,另外一个就是加大力度落实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要先把目前规定的天数落实下来。除了天数落实之外,就是带薪的薪包括哪些,我觉得薪不能只包括基本工资,现在工资有好几部分,基本工资很少,这样市民就不舍得休。”蔡继明说,带薪休假不仅要落实 ,落实过程中薪水不能打折扣,要名副其实带薪,让职工高高兴兴休假。

  建议春节假期增加两天

  “这两个方面基本落实完善之后,还要增加天数。”蔡继明说,我们国家假日总量法定的不算少,处于中等水平,以后再增加幅度不会太多,增加两三天就可以了。“我觉得增加的天数还是应该给春节,春节如果再增加两天就变成了五天了 ,这样就不用调休了 ,五天怎么也能加上一个双休日,赶巧了还能多加四天。”蔡继明建议说,这样不用调休,春节前后可以正常上班。

  “有些市民提出将过年的假期延长到正月十五,我觉得这个就不要指望了。”蔡继明说:“法定节假日总量不会太多,这个太不现实了。现在的双休日一年一共有104天,将来随着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 ,有可能变成两天半,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在实行了,不过中国在短期内不会实现。”

作者:     责任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