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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将唤醒海量集体资产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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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4日接受采访表示,今年将继续关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问题,今年他建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情况下,某些农地可以直接变成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

  对蔡继明来说,2014年两会是他争取土地制度相关法律修改的又一次机会。

  蔡继明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概有16.5万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其中70%以上都是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占10%左右。如果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仅仅局限于乡镇企业用地,只允许它们进入市场,那么全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仍然还是以国有土地为主,集体土地只是一小部分。因此他建议,“对进入市场的农村土地应做动态性调整。”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应打破原来的观念,不能仅限于本村居民使用,应该允许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无非是要让农民在农业生产之外能够从事非农业生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去年12月20日,隶属于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的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以1.16亿元的价格,成功在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此举被国内媒体称为中国“农地入市”第一拍,拉开破冰之旅。

  蔡继明表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情况下,集体用地是可以直接变成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程雪阳则认为,深圳的这一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或将影响到中国土地制度的变革。“如果说1987年深圳首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第一次革命’,那么2013年底的这次集体土地直接挂牌出让,则堪称‘二次革命’。”

  程雪阳认为,如果说1987年的“第一槌”唤醒的是沉睡的“巨量国有资产”,那么去年的这个“第一槌”唤醒的则是沉睡的“海量集体资产”——仅从深圳目前的情况来看,深圳现有建设用地917.77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就有390平方公里,占比高达42%。

  全国政协委员杨胜群则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在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的前提下,让农民依法、自愿地将适合的土地权益流转出去,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

作者:叶志卫 周元春 杨丽萍     责任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