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设路标 少设路障
从自贸区复制出的第一个经验正在全国工商管理系统推行,习惯原有工作方式的工商管理人员有些忙乱和焦虑。面对简政放权,他们学习、寻找、实践新的工作方式和定位,步步谨慎。放权之后,该如何监管,他们靠着自己每一天的实践来摸索新的政府管理经验。
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对自贸区建设非常关注,他们表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这要求政府部门必须主动放弃已经习惯的做法,主动探索尚不熟悉、不习惯甚至有风险的举措。自贸区的建设必须建立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如果放权之后的监管制度建设得不好,就可能影响前面的改革。在他们看来,“放”与“管”的地位同等重要,其核心都是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
将探索政府监管全新模式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说:“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意味着按照丛林法则形成完全恶性竞争关系。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放权之后,政府监管仍应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如今的监管与过去会有很大的不同。以自贸区为例,这里不仅仅是货物的自由贸易,还增加了服务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开放,政府管理的思路应与过去30年来办特区、出口加工区等的传统思路有所不同。在自贸区,服务部门如何贯彻“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原则?王新奎认为,难点有二:如何设计服务贸易的监管方式?如何处理好“安全高效管住”与高效便捷之间的关系?
在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到,“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王新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如何做到这两点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比如注册在自贸区内的企业到区外去经营或投资,要由区内来监管,区外政府无法监管,“这个时候,如果能够解决监管问题,那自贸区的经验就可供全国复制和推广,就更有含金量了。”
他表示,上海自贸区将通过制度创新,为特殊监管区的扩区探索一种全新模式,而不是走传统的“跑马圈地上基础设施,优惠政策搞招商引资”老路。
“放”和“管”两个轮子都要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而且力度越来越大,如何在新形势下监管,已经不仅仅是自贸区的课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越往后难度越大,改革难点在于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突破形形色色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政府应当多设路标,少设路障”。
政府部门“放权”之外还要“分权”和“限权”。迟福林表示,所谓“分权”,主要是优化权力结构,既要形成部门间合理的分权关系,又要形成中央地方合理的分权关系;所谓“限权”,重在限制不规范的政府权力,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有效的市场离不开有为的政府,脱离市场作用下的政府职能不可持续。”迟福林说,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放”和“管”两个轮子都要圆,这样车子才跑得稳、跑得快。
政府“有形之手”既不越位也不能缺位,政府“瘦身”更要“健身”。他建议,建立公平竞争导向的宏观调控体系,实现宏观调控与行政审批职能严格分开;把地方政府由市场竞争主体转向公共服务主体作为新阶段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蔡达峰也建议,放权不等于“放手不管”,应以政府自身建设促进行政体制改革,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努力走出一条以阳光政府带动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子。其中,廉洁高效意味着反腐将从治标走向治本,从偏重事前、事后管理向事中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转变。
操作和落实需要法律配套
代表委员普遍认为简政放权的政策非常好,现在的关键在于“操作和落地”。
对于之前的简政放权,不少身为企业家的人大代表表示“感觉效果并不明显”。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潭爱说:“我担心今天这里放了,明天那里又抓了,更重要的是防止中央这边放权了,省、市、县又抓在手里不放了。”
“政府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不仅是少盖几个章那么简单,消除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才是更重要的。”一些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要与其他行政体制改革举措结合起来,将政府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改革阻力会大大减少。
出台相关配套法律也是必须的举措。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建议出台《行业组织法》促简政放权。在提案中,他表示,放权的难点之一在行业组织难接权。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的体制机制,行业组织要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会长、秘书长由“官员化”向“企业家化”转变,工作人员专职化,实现自办、自管、自立;并且出台《行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完善行业组织的建设,明确其法律地位,确保依法行使对行业的监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