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如何去行政化?
“去行政化”的努力和途径
“在朱清时之前和之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探索从来没有中断过。上海中欧管理学院一开始也没有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最终他们还是靠自己的质量征服了世界。”朱永新指出。
事实上,除朱清时们外,近年来政府也加大了“高校去行政化”的力度。
2010年“两会”前,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民交流时表示,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要让教育家办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三十八条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2013年11月2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章程建设的时间表和目标任务,规定部属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并对近日首批核准的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进行说明。
2014年3月1日,《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正式实施。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修改是关于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担任党政领导的委员人数减少到“不超过总人数的1/3”;而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人数则增加到“不少于1/2”。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校行政化是教改纲要想着重解决的问题。他谈到了三方面的解决之道:明确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对于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的现代大学制度。
国家督学、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尖锐地指出,中国大学的官场化屏蔽了大学的本质,大学应该是自由的天堂、智慧的圣殿、创造的摇篮。中国大学去行政化难在政治体制改革,特别干部制度改革,难在官本位体制和观念的废止。靠大学自身去行政化,永远去不了。
在熊丙奇看来,如果国家真的要推行改革,首先要统一布局,知道怎么设立理事会、董事会、大学章程,建立合理制度,这个很重要。另外,要真正改变现在教育部门的行政思维。第三,要真正建立在学校里落实教师和学生权利的组织和机构。
坚定不移扩大高校自主办学
谈到落实和扩大高校自主办学,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指出,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基础,是教育部门加快职能转变、继续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学校是教育的主体。正如,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激活企业的活力一样,要激活学校的办学活力,也必须通过改变公共教育的供给方式,完善教育资源配置,通过制度供给改革,给学校放权,给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然而,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违规招生曝光后,有人主张收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认为腐败是因为高校自主权太多引起的。此前,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被曝招生违纪,人民大学也因此暂停自主招生1年。
“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不是自主招生,而是我们学校的管理体制仍然是行政主导,招生过程不是专业力量负责。” 储朝晖表示。
熊丙奇直言,该叫停的是权力干涉自主招生,暂停自主招生不如推进教育放权改革。他说,对于自主招生腐败,不少人认为是放权给学校惹的祸,但其实,这是放权不彻底闹出的问题——在政府放权给学校的同时,必须在大学内建立新的治理机制,推进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分离,制约行政权力干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最终扩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
张志勇说,“校长代表政府管理学校,兴办学校,到底有什么自主权?我国至今没有《学校法》来规范。从根本上说,《学校法》的立法到了必须尽快启动的时候了?”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表示,高校是社会组织的一种,它有自主办学的权利,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法律建设是基础,在法治有效的前提下,高校才有自主的依据,政府与社会才可以规范监督。脱离了法律,“扩大”或“减少”都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