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再呼吁: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别“打折”
发布时间:2014-03-09 来源:湖北日报
“去年提的建议被国办一号文件采纳啦,教育部专门派人跟我打了电话!”昨日,李莉告诉记者,第一次提建议就被采用,让她备受鼓舞。
2012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李莉对残疾儿童教育情况进行了大量调研,提出《关于免除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费用的建议》,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今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的1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2013年,李莉把调研的重点放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她走访发现,由于2007年国家政策调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全征全返”,调整为“每位残疾人当年退税最高不超过3.5万元”,优惠幅度大大下降,使得兴办福利企业的热情骤减。以湖北为例:该政策出台之前,湖北省福利企业总数达6万多家,共安置残疾人就业达60多万人,到2013年,全省福利企业已下降至600家,只安排了不到6000名残疾人就业。
“如果新政策退税额度高,武汉‘犟妈’易琴也不会因扶残助残而抵卖房产,”李莉建议,财政部、国税总局进行政策调整,将每位残疾人当年退税最高不超过3.5万元提高到“8万或10万元”。
作者: 责任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