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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不是个单纯的教育话题

发布时间:2014-03-13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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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高考改革,不在于改形式,关键在于改内容,真正达到减负、培养学生能力的目的。另外,方案推出来后,社会、高校、中学都要认可,否则很难改下去。

这也让我们联想到,这些年在高考改革问题上,我们作出过很多尝试,不少举措的政策出发点都可圈可点,但在具体实践中却走了样。比如,“自主招生”,在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教授罗和安看来,“自主招生是为提高素质教育设计的,但现状是老问题没解决,又产生教育不公等新问题。只要统计一下,各个层面、各个学校通过‘自主招生’招录的学生就可知,弱势群体的孩子少得多。有些学校录取的分差高达100分,给予了有社会资本的家庭极大的操作空间。”新华社甚至在一篇报道中以“高校在招生方面的裁量权越大,腐败空间就越大”为题作反思。

一方面,公平,是高考改革的要义之一,如果高考改革的结果却是让强势者有了上好大学的便利通道,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就像《钱江晚报》在《自主招生不是错,权力透明很重要》中分析的:该不该下放选拔的权力,这个没有争议,关键还在于权力下放给谁。从教育部门下放到高校,可是高校又没有建立起一套很好的承载体系,必然导致一部分人的权力过大。而那些运行多年,虽然也不万能,但好歹完整的监管体系又失去了用武之地,这一增一减之间便产生了权力的寻租空间。

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由教育部门主导改革,还是给高校放权自主操作,我们的高考改革始终还停留在思考“如何选拔”的问题上,而高考改革问题上的真正“主角”———学生的选择权利却被忽视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高考改革中值得商榷的价值观》中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视角:高考改革的核心价值,并不在于给偏才、怪才以升学的渠道,也不仅在于给学校自主权便于大学选拔人才,而在于切实扩大学生的选择权,选择考试、选择教育、选择大学。让一名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大学,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自由申请入学制度,学生拿着统一测试成绩,自由申请若干所大学,获得若干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再根据学校录取的专业、承诺的教育服务进行选择。按照这一制度,学校的招生或许能自然打破单一的标准,各类人才也可以找到自己的归属。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很坦率地批评道:现在这些高考改革方案隔靴搔痒,很仓促,谁声音大就听谁的。他认为,教育改革应该是全社会的事,应该全面改革,而不应仅仅是盯住高校,局限于招生、考试、录取这些环节。要从根本上改变“上大学才能有前途”的社会观念,因为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到2020年大学毛录取率达到40%,那其他60%的人干什么呢?如果能让其他60%的人愉快地从农、做工、经商或者从事其他职业,那么大学的高考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压力。

为什么会有“上大学才能有前途”的观念?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的话或许才真正说到了点子上:“如果社会不同职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是那么大,社会地位差距不是那么大,那可能就会好很多。”比如说在北欧,像挪威、丹麦这些地方,一个好的技术工人和大学教授、一个政府的部长,可以住在一个小区里,大家都可以住别墅,也就是说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分配之间,没有太大的差距。那么在这个时候,我进一个职业院校无所谓,因为我最喜欢动手,动手是我的强项,那我就做技工;我有思想就到大学去做教授;我有行政管理的技能,就到政府做部长,这只是一个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我们现在不一样,大家必须要上大学,而且要上211、985这样的好学校,毕业才能找到好工作。所以,表面上看是教育问题,其实教育问题的背后是深层社会问题。”

作者:肖金     责任编辑: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