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所有制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
发布时间:2014-03-1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设计改革容错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中南传媒董事长龚曙光从自身经验出发指出,国企改革的制度设计必须面向未来。国企最需要改革业态老化问题,要改造业务,探索新技术,必须给出“试错成本”,在考评上设计“容错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福利表示,对涉及军工、国家安全的国企,国家要完全控股;对国企的监管和考核不能一个标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扣帽子,搞秋后算账。国企价值要由市场定价,对国企历史欠账要客观对待,政府企业联动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挺革建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要关注五方面:一是在国有企业之间并购重组时,简化评估或取消评估,以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二是在并购重组时给予税费优惠,将有关法律法规化,加快要素流动和新生产力形成;三是企业董事会应主动承担下属企业改革深化责任,应成为优秀改革运动员;四是深化企业改革要充分重视企业家稀缺资源的重要性,在股份制改革中使企业家发挥更大作用;五是在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和原则框架内,应鼓励各地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允许大胆探索各种形式的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建议,实行混合所有制的结果,可能是强强联合,但也可能交叉传染“毛病”,建议扎好防范潜在风险的篱笆;国企职工持股不能扩大范围,不能是福利性质;对股份制所有权结构要做好科学设计;对一般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股东,要有做“二股东”的思想准备;对确需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也要避免一股独大的局面。
作者:王婷 责任编辑: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