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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施杰建议:首次讯问嫌疑人时人民监督员应在场,可防刑讯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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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刑讯逼供是中国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但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今年带来一份《关于建立健全“检务公开”制度的提案》,称刑讯逼供历来是冤假错案发生的最主要原因,而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过程中也最容易出现这一违法现象,因此,第一次讯问过程中应建立人民监督员在场制度。

  施杰告诉澎湃新闻,人民监督员已被引入检察院不起诉工作中,检方如不起诉需征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尝试,个人觉得可以更多地扩展”。

  他认为,人民监督员不介入实体问题,只介入程序监督。如监督有没有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有没有对嫌疑人实行权利告知等。

  施杰说,人民监督员相对独立,可以有力监督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施杰还建议,对涉案财物的扣押、处置也应建立人民监督员见证和监督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在相关扣押、处置清单中签字见证,同时,人民监督员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修订后发布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也明确要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作者:李云芳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