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周洪宇呼吁制定《学校法》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郭婷婷)上海跨年夜踩踏事故,大学生不幸遇难,家长找学校讨说法。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都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可供参考。全国人大代表、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呼吁,加紧制定《学校法》,明确校园安全事故学校该负什么责,切实推进依法治教。
周洪宇举例说,目前,我国有各类教育机构200多万所,但至今也没制定《学校法》。由于法律缺位,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一直未能确立,权利义务不清,责任界限不清,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学校可能要承担无限责任。
“各级学校权利和义务不清。什么应该负责,什么不应该负责等问题,已经成为学校的重大困惑。”周洪宇说,现在出了事故,学校是在承担无限责任。陷入了哪个闹得凶,哪个赔偿多的恶性循环。
他建议,我国应尽快出台《学校法》,明确依法律的形式保障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
近年来,贿赂、冒名替考、泄题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周洪宇认为,还需要制定《教育考试法》,对命题、监考、阅卷、录取等程序化行为进行规范,提高考试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他建议健全公开听证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专家顾问咨询制度、委托立法制度、公众报告制度等,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民主化、科学化。
作者: 责任编辑: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