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汝极委员:放宽收养门槛给50万孤儿温暖的家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燕赵都市报
目前,收养审查和批准事项都是由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一手操办,收养过程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现有的法律政策主要是对送养收养程序、条件等作了规定,对于收养后续事宜,如收养儿童是否被虐待等没有相关规范条款,导致其处于放任自流的失控状态。儿童被收养后遭虐待的新闻近年来不断被爆出。
修订法律放宽收养门槛
牛汝极委员建议,修订相关法律,放宽收养门槛。随着我国逐步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密切结合的“无子女”才有资格收养、“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政策也应相应作出调整。失独家庭收养,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致孤的儿童收养应优先办理,并放宽年龄、收养人条件等限制。应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事实收养经过公证转化为合法的收养关系。
在监管方面,“放宽并非放任”,要建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下的收养前审核考察制度和收养后的跟踪回访制度,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加入被收养后的儿童权益保障内容。对于因收养问题发生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将违法行为人情况纳入诚信记录。
作者:袁伟华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