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启动全国建筑体检计划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同志提交了《关于尽快启动全国建筑体检计划》的提案。
朱永新代表认为,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人民的生活条件的提高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但是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建设进度的加快,80年代老建筑生命期的临近,建筑质量问题越发凸显,宁波居民楼、上海闵行在建楼房等倒塌事故的频频发生。种种迹象表明,若不尽早未雨绸缪,大面积的质量报复周期问题将会出现。
朱永新代表指出,当前在建筑领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筑工程各环节重利益轻安全,违法违规成常态。建筑工程各环节在利益的捆绑下,已形成较为牢固、常态的既得利益体。二是建筑工程中的挂靠现象普遍,安全隐患很大。受利益驱动,建设工程招投标普遍存在违法违规的“挂靠”行为。三是现有刑法条款中的主体定位不明晰,量刑过轻。主体资格问题不严谨、直接责任人员范围较窄。四是建筑行业标准及有关规范规程存有滞后。我们的许多标准和规范多在安全事故导致高代价的人身、财产损失后,才进行完善,缺乏前瞻性设计。五是监管不力,工程质量信息不透明,社会监督形同虚设。工程质量监管中施工期多依靠监理部门承担,建成后以核实参建单位上报的工程质量文件资料为主。
鉴于上述分析,朱永新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启动全国建筑体检普查计划。普查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建立全国建筑健康档案,特别是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建筑。定期对全国建筑安全鉴定(五年一次),防微杜渐。社区与物业联合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制定危楼应急预案,报上级备案。
二是要完善建筑行业标准及有关规范规程。根据我国建筑发展的趋势,结合各类建筑使用、区域地质等特点,对现有建筑行业标准及有关规范规程进行系统的梳理完善,充分考虑建筑质量、安全问题。对建筑行业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的“挂靠”行为,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发展。
三是要完善工程安全刑法,提高惩罚力度,明确执法标准。在立法上或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刑法有关条款的主体资格范围及责任,增设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对于不具备行业资格的单位犯本罪的明确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刑法量刑中,加大量刑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明确量刑标准,缩小人为控制空间,强化执法。
四是要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信息公布平台。从建筑维修基金中设立专项基金,建设各地建筑工程质量信息平台,让质量在阳光下显形,并充分调动社会相关力量,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引进无利益方监督机制。
五是要加大宣传,提高民众监督维权意识,加强民众理性维权能力。利用网络时代新闻传播迅速的特点,加强相关知识的理性科普,让民众对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懂得如何发现、如何监督、如何维权等做法,以此倒推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