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应对非遗传承保护问题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言恭达
目前,我国实施的分级非遗保护制度,增强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扩大了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言恭达通过调查发现,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待完善和解决,如非遗文化缺乏具体可操作的保护措施、传承人的认定体系存在缺陷、部分非遗传承后继乏人、非遗项目申报与保护单位不在统一的区域、非遗项目申报困难等等。
言恭达表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关键,然而目前非遗传承人的认定,仅仅是由专家组根据上报的各类评审材料进行的,尚不够完善。而一些非遗项目由于待遇不好,不能满足基本的养家糊口需求,使得其传承后继乏人。此外,有些非遗传承人的实际传承地与申报地不在同一区域,例如:在南京市非遗展示馆开展传承活动的传承人不能在展示馆进行申报,必须到传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文化部门进行申报,这样就造成申报部门不了解具体情况,而知道具体情况的传承单位又不具备申报资格,造成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不上,有些不太符合申报要求的却可以顺利申报,甚至通过评审,严重影响了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
针对这些问题,言恭达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保护扶持体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建立合理有效的保护扶持政策体系以及长效保护与扶持机制,确保非遗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非遗传承得到实现。
第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从市场入手,给予税收、信贷方面的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参与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等门类非遗的扶持;鼓励社会成立专门的公司,形成非遗传承基地,经营传统美术手工艺品,让传承人专心于创作;鼓励社会组织赞助、支持、参与民俗活动。
第三,实施分类扶持。在非遗保护名录中,一些项目市场兴旺,并且加入名录后,名气更响;一些项目市场萎缩举步维艰。因此在政策、资金扶持上,要雪中送炭,多向后者倾斜;适当提高市级非遗项目财政补贴标准,要求区级非遗项目要有财政补贴;对濒危项目要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学徒者有条件地给予生活补贴。
第四,重视非遗人才培养和储备,增强非遗发展后劲。制定试行传承人高校研修培养计划,实现传统师带徒、家族传承与现代职业化教育相结合,拓展传承途径和方式;研究制定专门的非遗人才培养规划,解决好大师级非遗技艺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技艺后备人员的遴选与培养等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的年轻人加入到非遗传承保护中来。
第五,改进和完善传承人申报及评审制度。公布传承人申报的各项条件,给予传承人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地的权力,可以是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具体传承地进行自主申报;传承人评审要更加合理、公平、公正,不仅要看申报文字材料,还应该有现场制作展示、竞争等环节,确保评审过程透明化、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