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华委员:“先贷后还不能总在路上”
历年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话题都是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国家层面也已推出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该政策明确要求“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申请、审核同意后,可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但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在全国两会间隙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政策在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尚未全面执行,导致政策迟迟“在路上”。
导致政策无法落地的原因,李卫华认为,从金融系统层面分析,主要存在三大制约因素:一是大型商业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以安徽池州为例,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均按照银监会和省局要求制订了续贷办法实施细则;徽商银行已出台实施细则,分行正在筛选客户,即将实施。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仍持观望态度,等待总行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二是银行内部配套政策不完善。如银行风险分类标准仍规定借新还旧划为最高关注类,借新还旧2次以上要下调一级;信贷管理系统尚不支持新发放贷款偿还原贷款操作方式等。三是适用条件苛刻。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反映,国家层面出台的“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虽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但是由于适用条件苛刻,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较少,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不理想。”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高昂的“过桥”融资成本。李卫华建议,首先要建立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年底考核,形成倒逼商业银行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问题,并通过结构调整、盘活存量等方式增加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资源配置等。
其次,要加快完善银行风控等内部配套措施。督促银行机构尽快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标准、业务操作流程、合同文本等,及时升级改造小微企业信贷管理系统,确保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落实到位;建立与小微企业授信相符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银行业信贷管理体制简政放权,引导银行机构适当加大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开展力度。
第三,建立健全配套增信体系。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国家层面,研究建立中小微企业金融大数据平台,解决小微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信用评价不客观等问题,降低续贷风险。
此外,李卫华还建议,要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调整绩效考核导向,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对严格按照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流程及有关法规发放贷款,因客观原因造成风险甚至损失的从业人员予以免责,提高呆坏帐容忍度,调动基层信贷员工作积极性,避免产生因惜贷、抽贷、压贷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先贷后还”政策难落实问题。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因素众多、成因复杂。李卫华认为,其中,“倒贷”是加大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的重要因素,而且由此产生的融资成本,也是导致“融资贵”的重要推手。
据李卫华提供的一项数据显示,有企业反映,小微企业通过国有担保机构增信获得银行1年期贷款,每年“倒贷”1次、期限1个月,其年化融资成本率约15%左右;小贷公司月息1.5分以上,民间贷款月息高达35分,小微企业“倒贷”一次,平均抬高融资成本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