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杰委员: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通道可考虑拘留
发布时间:2015-03-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一遇到前方堵车或者行车缓慢,就从应急通道超车;为了休息就将车辆随意停在应急通道内;施工单位养护作业往往存在违法占用车道施工……种种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通道的情形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的关注。
“应急通道被占用后,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施杰委员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说,不仅如此,占用应急通道往往会产生负面示范效应,使按照交通法规排队等候者因心里不平衡而产生效仿的举动,这样一来便加剧了道路拥堵的程度,极易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应急通道是专门供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执行紧急公务的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及民警、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违法驶入或在车道内停留。然而这样的一条“生命通道”却常常被堵塞,最终酿成一桩桩悲剧。
针对文明行车的问题,尤其在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方面,目前有不少法律规定。如,在《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中规定,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罚款200记6分;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200记6分;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罚款200元。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