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杰委员点赞四川绵阳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3-0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北京)
“关于重大贪污贿赂案件的律师会见问题,我的确要为绵阳市检察院点赞。”3月7日,在接受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施杰得知记者来自检察系统,主动提起了这个话题。
2014年底,施杰委员代理了一起案件,系四川省某高级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按照法定程序,他向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提交了律师会见申请。他说,原本以为会在一两个月之后才会有回音,没想到,第三天就收到绵阳市检察院答复,并在两天之后安排了律师会见。
“起初,我以为是因为自己身份特殊,所以检察机关给我开了绿灯 ,后来跟其他几位律师一打听,得知在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几起重大贪腐案件,都是一视同仁,全部及时安排了律师会见。”施杰委员说,辩护律师制度就是为有效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从法律上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救济的渠道,让他向律师诉说侦查环节有无刑讯逼供,诉讼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在过去有种误解,认为律师会见当事人之后当事人就要翻供。其实,律师会见并不会导致证据不稳固,从某种程度上讲,如果不稳固的证据,律师会见时,会让它提前暴露,这样更便于侦查机关更加客观地进行调查。
作者:谢文英 责任编辑:戴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