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解释立法法为何提交人代会审议
为何三读稿提交人代会审议?
周洪宇昨天拿到的已经是立法法修正案的三读稿(即三审中讨论的修正案草案)。今年两会之前,立法法修正案已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两次审议,修改条款占三分之一。
依照现行的立法法规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为何三审时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巡视员郭林茂曾介绍,“理论上讲,基本法律大会通过,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常委会审议,大会通过的基本法律常委会都可以修改。”
这次立法法修改还涉及人大代表自身在立法中的履职作用。姜明安介绍,这次《立法法》修改,加大了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他指出,如规定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规定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人大代表参加;规定常委会审议法律案,可以邀请有关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人大代表或将审议更多法律案
周洪宇承认,要审议这么一部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确实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不说一般的代表,就是学法律的代表,都未必能对所有的法律问题十分精通。”
“在审议过程中除了要尽快了解一般法律知识,还要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尽快找到修改的重点。”为此,他特意将现行立法法原稿、立法法修改稿都带在身上。2009年时,周洪宇关注立法法修改中的程序问题,但此次审议,他表示更关注立法中的授权和监督问题。“立法扩权之后就有监督的问题,而之前修改后程序性的内容已经增加。”
虽然大会给立法法修正案的审议时间是整整一天,但在周洪宇看来,这仍然不够。
按照全国人大的说法,往后全体人大代表审议法律案的机会将增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曾撰文指出,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要增加代表大会审议法律案的次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
李步云认为,面对这样的现实需求,要提高代表素质,不能将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荣誉赠送,必须要有参政议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