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宏:让中国雇员拥有中国假期
发布时间:2015-03-11 来源:团结网-团结报
民进中央委员、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日前接受本报独家专访,向记者详细阐述了他今年的提案《关于保护驻华机构中国雇员在中国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权利的建议》。
记者:这个提案我们以前好像从没听说过,您是何时有了这个为驻华机构中国雇员争取本土休假权利的想法的?
赵丽宏:这个建议是我今年的新提案,还没有太多人关注,当然也还没有解决,希望引起重视。
记者:是什么事情触动您提出此提案的?
赵丽宏:春节的时候很多朋友聚在一起聊天,他们当中有些人正是这种情况,尤其一些年轻人,非常苦恼。作为驻华机构在中国的雇员,所有中国法定的节假日,像中秋、清明等等却全都不放假。在外国机构工作就等于在外国工作,中国的节日就没有假,如果想休就只能请事假或年假。而在同一个驻华机构中,他们本国的雇员却能放很多假,比如现在说中国的环境污染,还要放“环境假”,一年20天。中国雇员在该机构中就没有这个假期,也就是说中国的假期他们不休,外国人的假他们也不休,这个太不合理了,简直荒唐。尤其在今天,驻华机构不仅在上海,在全中国都很普遍。
记者:但是如果这成为解聘和根本不雇佣中国员工的借口呢?
赵丽宏:所以这就要政府来保护他们,外事服务机构应当提前告知外国驻华机构:中国雇员的中国节假日要休息,如果你让他工作,要付他两倍三倍的加班费,这是中国人的基本权益,要保障中国雇员的权益。
记者:也许雇主会说外币的工资本身就高?
赵丽宏:并不高,中国雇员和他们本国的雇员比,相差十几倍,几十倍,中国雇员的薪水是根据中国的薪资水平而定的,外国机构进入我们国家,就是在中国的领土,那就应该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来对待中国公民,依据中国的《劳动法》。
作者:张驰 责任编辑:于溯